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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淮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jpeg|有框|右|<big>广电新闻出版总局LOGO</big>[http://photocdn.sohu.com/20090904/Img266463200.jpg 原图链接][http://www.ucxinwen.com/index.php/image/60588860855.html 来自 UC头条新闻 的图片]]]
由原文化局、原市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重组而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文化艺术、 [[ 广播电影电视 ]] 、新闻出版事业规划,负责制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管理政策法规。
(二)负责全市文化建设和公共文化 [[ 服务 ]] 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市专业 [[ 艺术 ]] 生产创作、演出和重要专业艺术活动。
(四)负责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 [[ 社会 ]] 文化活动。
(五)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对 [[ 电影 ]] 单位、广播电视机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接收传送境内电视节目、 [[ 互联网 ]] 广播电视视听节目实行许可管理。
(六)负责全市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对新闻出版、印刷单位和 [[ 出版物 ]] 市场实行行业监管,协助省新闻出版部门发放新闻记者证<ref>[https://www.sohu.com/a/376265675_170456 新版新闻记者证长这样,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搜狐,2020-02-27</ref>,对市外报刊单位驻淮南记者站实施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指导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七)负责全市 [[ 公共图书馆 ]] 事业、文物博物事业及非物质文
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和传承。
(八)负责全市文化市场 [[ 行政许可 ]] ,负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监督、领导县、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九)规划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产业 [[ 投资 ]] 方向。
(十)负责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 党风廉政建设 ]] 和惩防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全局 [[ 行政业务 ]] ,指导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