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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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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衢州市卫生局现有12个直属医疗卫生 [[ 事业单位 ]]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医政与基层卫生处、疾控处、卫生监督处(法制处)、规财处、食品安全协调监察处等五个职能处室,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 [[ 法律 ]] 、法规、技术标准,研究制订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卫生、食品安全等政府规范性文件,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负责组织实施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 ,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 [[ 食品安全 ]] 重大事故,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统一发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五)组织制定农村卫生和 [[ 城市 ]] 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并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六)组织制定新型 [[ 农村 ]] 合作医疗政策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七)制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对开展生殖 [[ 健康 ]] 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承担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八)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发布法定报告 [[ 传染病 ]] 疫情信息。承担柯城区范围内的疾病防控工作。
(九)组织拟订基本 [[ 公共卫生 ]] 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全市精神卫生工作。
(十)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 [[ 政策 ]] 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一)组织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总体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二)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按照 [[ 职责 ]] 分工负责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卫生监督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 [[ 公立医院 ]] 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组织拟订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十四)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 [[ 标准 ]] ,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制定医疗卫生 [[ 职业道德 ]] 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五)组织制定医药卫生 [[ 科技 ]] 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药卫生科学研究,指导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六)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十七)组织实施卫生方面的 [[ 国际 ]] 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
(十八)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 [[ 会议 ]] 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九)负责管理市级卫生 [[ 事业单位 ]] 。承担市公共卫生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 [[ 单位 ]] 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