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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上午,经省委、省 [[ 政府 ]] 同意,新组建的省广播电视局举行揭牌仪式。
==机构简介==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是根据《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的,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目前,省广播电视局正在抓紧制定“三定”方案,加快推进人员转隶、职能划转等各项工作,确保高 [[ 质量 ]] 高 [[ 效率 ]] 高标准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将以组建挂牌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 [[ 习近平 ]] 新时代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各项战略部署,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牢记使命、锐意改革、勇于担当,努力为 [[ 黑龙江 ]] 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2]
==机关处室==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 [[ 档案 ]] 、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 [[ 政务公开 ]] 、新闻发布、安全保密、 [[ 信访 ]] 、外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文字综合、史志编撰、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政务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的对外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工作。
研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管理重大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管理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承担 [[ 规范性文件 ]] 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 [[ 行政执法 ]] 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听证、 [[ 行政复议 ]] 、行政应诉工作。
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研究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导、协调推进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和保障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对老少边穷地区进行扶助,指导监督相关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