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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jpeg|有框|右|<big>市场监督管理局徽章</big>[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0804/f62e566aac894defafec31f578be8d0a.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245259749_810002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按照《佳木斯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原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的 [[ 价格 ]] 监督检查与反价格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局的 [[ 反垄断 ]] 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下设市知识产权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 [[ 地方性法规 ]] 、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 [[ 知识产权 ]] 战略,拟订市场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建立市场主体 [[ 信息 ]] 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 [[ 市场 ]] 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 [[ 行政执法 ]] 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 [[ 市场 ]] 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负责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 [[ 广告 ]] 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维护 [[ 消费者 ]] 权益;根据上级授权,负责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全市宏观 [[ 质量 ]] 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质量发展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 [[ 防伪 ]] 工作。
(六)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级产品 [[ 质量安全 ]] 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 [[ 纤维 ]] 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政策,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 [[ 应急体系 ]] 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 石家庄 佳木斯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 [[ 生产 ]] 、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 [[ 特殊食品 ]] 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 [[ 法定计量单位 ]] 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 [[ 商品 ]] 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