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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八)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负责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管理工作。
(九)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制定合埋利用 [[ 社会 ]] 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 [[ 质量 ]] 、生态保护。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执行情况。负责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