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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 [[ 政策 ]] 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正式成立==
2018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挂牌,标志着黑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史上迎来了一个具有 [[ 里程碑 ]] 意义的重要时刻。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 [[ 法律 ]] 、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 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 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 [[ 公立医院 ]] 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 [[ 医院 ]] 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题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 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省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 [[ 人口 ]] 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组织实施国家药典。组织开展 [[ 食品安全 ]] 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 [[ 职业 ]] 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 [[ 服务 ]] 规范。
(八)负责全省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 [[ 医生 ]] 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省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省重要 [[ 会议 ]] 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管理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导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