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88
次編輯
變更
秦文公
,→为政举措
[[秦文公]]五十年(公元前716年),[[秦文公]]去世,安葬于[[西山]](在今[[陕西省]][[宝鸡市]])。[[秦文公]]死后,他的孙子继位,是为[[秦宪公]](一作[[秦宁公]])<ref>《史记·卷五·秦本纪》:(秦文公)五十年,文公卒,葬西山。竫公子立,是为宁公(应为宪公)。</ref>。
== ''' 为政举措 '''== [[ 秦文公 ]] 在位时期,下令营建 [[ 城邑]];设立记事 [[ 史官 ]] ,使百姓受到教化;击败 [[ 西戎 ]] ,收编 [[ 周朝 ]] 遗民归己所有,将 [[ 秦国 ]] 国土延伸到 [[ 岐山]](今 [[ 陕西省 ]][[ 宝鸡市 ]] 东)以西;设立诛灭三族的刑法。
== 趣闻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