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32
次編輯
變更
重庆市公安局
,無編輯摘要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届“政法系统 [[ 新媒体 ]] 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重庆市公安局获得全国 [[ 公安 ]] 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主要职责==
重庆市公安局作为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组成部门,是重庆市区域内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 [[ 法律 ]] 、 [[ 法规 ]] 、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公安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 [[ 改革开放 ]] 和建立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
三、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和 [[ 行政复议 ]] 工作,指导和监督公安机关 [[ 行政诉讼 ]] 和执法制度建设。
四、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市 [[ 公安机关 ]] 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 [[ 社会秩序 ]] 行为,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突发性案(事)件、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灾害事故,依法管理 [[ 户籍 ]] 、居民 [[ 身份证 ]] 、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七、指导、参与全市 [[ 口岸 ]] 边防检查、边防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指导、监督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九、指导、监督国家机关、 [[ 社会团体 ]] 、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开展全市治安群防群治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 [[ 交通安全 ]] 、交通秩序和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对 [[ 公共信息网络 ]] 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来渝重要内外宾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相关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系统 [[ 看守所 ]] 、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监管场所。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公安 [[ 科技 ]] 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 [[ 计算机 ]] 安全监察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 [[ 人民警察 ]] 的监督。
十六、指导 [[ 成都铁路公安局 ]] 重庆公安处、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 [[ 重庆市森林公安局 ]] 、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重庆分局等专业公安机关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七、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 [[ 公安 ]] 任务。
十八、承办市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