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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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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水务局 '''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 银川市 ]] 机构改革方案》(宁党办〔2019〕17号),银川市水务局(以下简称水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银川水务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 [[ 职责 ]] 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立法权限内,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 [[ 湖泊 ]] 、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全市 [[ 水资源 ]] ,编制全市及跨县(市)区中长期水资源配置方案、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及跨县(市)区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节水评价、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和管理 [[ 工业 ]] [[ 农业、 ]] 生态及农村供水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 [[ 投资 ]] 规模、方向和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全市财政性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配合做好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城市 [[ 污水处理 ]] 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配合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 [[ 政策措 ]] 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年度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节水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及国家节水行动,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防汛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保障防洪 [[ 安全 ]] 、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负责防汛抗旱相关领域执法。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河湖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监督全市河湖、 [[ 水域 ]] 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扩整、疏浚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协助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八)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县(市)区配套工程建设。制定 [[ 水利工程 ]] 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水土保持和 [[ 水土流失 ]] 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备案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 [[ 现代化 ]] 灌区建设、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事纠纷调解,指导水政监察,负责水 [[ 行政审批 ]] 技术审核。
(十二)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 [[ 水库 ]] 、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指导。
(十三)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指导 [[ 水利 ]] 投资项目稽察、节水及水资源管理督查。
(十四)负责水利信息化和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拟订水利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 [[ 技术 ]] 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十五)强化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纳入综合执法 [[ 改革 ]] 范围事项的监管配合。
(十六)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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