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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jpg|350px|缩略图|右|<big>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big>[http://www.jxlean.gov.cn/picture/-1/a5d43d10a737435382fab0adf6c2523d.jpg 原图链接][http://m.wjw.cn/baoxian/article-17575.html 来自 全球五金网 的图片]]]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城镇住房困难 [[ 家庭 ]] 和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责任。拟订住房保障规划、建设、分配、运营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标准制定、性质认定并监督管理;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 [[ 国家 ]] 、省、市和县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资产 [[ 安全 ]] 运营和保值、增值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和住房保障 [[ 信息化 ]] 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宣传贯彻住房保障工作有关 [[ 法律 ]] 、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县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管理、租售和分配管理、补贴审批及社会捐赠房源和资金使用监管等行政职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 [[ 政策 ]] ,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 [[ 房地产 ]] 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完善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 [[ 房屋租赁 ]] 、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房屋 [[ 产权 ]] 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房地产租赁契约、合同鉴证及登记备案的职能;承担公房租赁的监督管理和全县危房性能审核上报等行政职能。
(四)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拟订工程建设、 [[ 建筑业 ]] 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 [[ 产业 ]] 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县出市出省出国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承担规范城市设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程建设标准 [[ 设计 ]] 的推广;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和实施 [[ 城市设计 ]] ,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全县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 [[ 公共服务 ]] 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 [[ 工程造价 ]] 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承担工程标准定额有关事项的政策咨询、疑难解答。
(七)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有关政策,按规划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 世界 ]] (国家) [[ 自然遗产 ]] 项目和 [[ 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 ]] 项目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按规划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 [[ 安全 ]] ,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九)承担建筑工程 [[ 质量安全 ]] 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 [[ 质量 ]] 、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负责城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监督等行政职能。
(十)承担推进 [[ 建筑节能 ]] 、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绿色 [[ 节能 ]] 项目、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等绿色、低碳示范工作;承担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使用技术创新等行政职能。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