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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 [[ 土地 ]] 、矿产、 [[ 森林 ]] 、 [[ 草原 ]] 、湿地、 [[ 水 ]] 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 [[ 法律法规 ]] ,起草自治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 [[ 自然资源 ]] 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地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 [[ 不动产登记 ]] 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土地、草场等纠纷的配套政策。组织有关部门调查、裁定自治区内土地、草场、矿山、林 她 地 、 [[ 水域 ]] 等权属纠纷。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拟定自治区有关 [[ 政策 ]] ,合理配置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 [[ 自治区 ]] 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治区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治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 [[ 宏观调控 ]] 、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自治区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 国土空间 ]] 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自治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 [[ 资源 ]] 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自治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自治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自治区土地等国土空
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自治区 [[ 土地征收 ]] 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自治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 [[ 地质环境 ]] 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订和实施自治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 [[ 社会 ]] 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 [[ 耕地保护 ]] 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并牵头拟订和实施自治区有关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自治区耕地保护贵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 [[ 耕地 ]] 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编制自治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自治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自治区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自治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自治区 [[ 古生物 ]] 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自治区 [[ 地质灾害 ]] 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自治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自治区地质灾害 [[ 应急救援 ]] 的技术支撑工作。[[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