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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 [[ 法规 ]] ,统筹规划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用通信网、 [[ 互联网 ]] 、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网融合<ref>[http://www.c114.com.cn/news/85/a815101.html 广西工信委召开4G推进工作座谈会 借力宽带中国和三网融合等工程],c114新闻, 2014-01-06</ref>”的有关工作。
二、协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受 [[ 工业 ]] 和 [[ 信息化 ]] 部委托,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建设 [[ 市场 ]] ;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依法监督广西壮族自治区电信与信息服务 [[ 市场 ]]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电信服务资费和 [[ 质量 ]] ;保障普遍服务,推动 [[ 行业 ]] 自律;根据授权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地址等资源的管理;监管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互联网互通和公平接入。
四、组织协调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 [[ 国防通信 ]] 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专用通信工作。
五、协调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监管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络运行安全;拟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络安全 [[ 应急管理 ]] 和处置;受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委托,配合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通信、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有关工作,配合处置网络有害信息;拟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