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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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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 法律法规 ]] 的措施办法、规章制度;拟定鄂尔多斯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本地区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 [[ 口岸 ]] 的宏观运行状况。
(二)研究提出市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 [[ 物流 ]] 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 [[ 垄断 ]] 、地区封锁的政策办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
(四)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的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 [[ 政策 ]] 的办法。
(五)负责重要工业品、 [[ 农产品 ]] 、原材料等出口产品的宏观管理和监控分析;协调管理鄂尔多斯市边境贸易、加工贸易;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协助管理工作;负责国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及国际货运代理资格管理工作。
(六)依法管理市 [[ 技术 ]] 进出口及认证工作;研究和推动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协调办理目录项下商品工作;推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
(七)组织实施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相关政策、 [[ 法律 ]] 、法规;组织协调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商务厅组织的市产业损害调查,负责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地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等工作。
(八)根据授权代表市政府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暑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及外商驻我市代表 [[ 机构 ]] ,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经商处。
(九)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市吸收外商 [[ 投资 ]] 工作;提出贯彻执行国家吸收外商投资政策、法规的办法和措施,参与制定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依法管理外商投资审批、备案、备案确认及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配额、许可证、自动登记进出口商品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审核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审核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 [[ 金融企业 ]] 除外)和境外设立办事机构,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性招商活动。
(十一)指导企业参加援外项目招标,监督检查企业实施对外援助项目;争取和管理国际对市无偿援助项目,管理 [[ 国际组织 ]] 对本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十二)负责口岸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内蒙古分会鄂尔多斯市支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担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