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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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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丧服四制》记述古代丧服制度所据以制定的四项原则,即恩(亲情)、理(义理)、节(节制)、权(权变),并将其同仁、义、礼、智四种德行结合起来论述。 [4] [5]
== 作品目录 ==
{| class="wikitable" style="background-color:#f9f9f9; text-align:center;" width=100%
|-style="background:#31005e;color:white;font-weight:bold;text-align:center;"
|曲礼上第一
|郊特牲第十一
== 作品思想 ==
=== 哲学思想 ===
* ==== 天道观 ====
<p style="text-indent:2em;">《礼记》的天道观,反映了先秦儒家天道观发展的大背景,其主要内容集中反映在《中庸》、《礼运》、《乐记》、《郊特牲》等篇中。总的来讲《礼记》中的天道有如下含义:
<p style="text-indent:2em;">首先,从天的自然义角度看,天可泛化为天地中各种自然现象,和由几种基本元素构成的宇宙,而人仍然参与其中。社会必然性有别于自然必然性的根据在于:人是天地的杰作和五行的精华。个我因可进行文化创造,而成为天地间最“贵”者。
<p style="text-indent:2em;">天道既为客观必然性,则预示效法天道的人道就是主客观的统一。因而,人道并非客观的自然必然性,而是与自然必然不同的社会必然性。人道是需通过人事修为达到的、彰显德性而避免恶的自然必然性的活动。因此,天道在人事上不同于自然必然性,而是需通过主体努力才能实现的社会必然性。所以,《学记》认为:“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中庸》云:“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大学》:“惟善以为宝。”
<p style="text-indent:2em;">总的来说,《礼记》中“天”作为超越的存在是价值之源,它既有形上本体之义,又可为人所“默识”、体认。就超越性上说,任何个我不是天;从内在性上说,人与天相通不隔。人与天的关系因而不是单纯的“线性”逻辑关系,而是本体上天人相通,而实践上人虽需体认但又要承认天的超越性的关系。 [9]
* ==== 宇宙观 ====
<p style="text-indent:2em;">由于《礼记》成书时古代超越性的天道,已逐步内化为内在的心性,外在的宇宙结构与生成,已经不是关注的重点,即使有某些遗迹也并非采取对象性的认知的路数,而是体恤、体认,或杜维明所云的“体知”的路数,将之作为人解读和领悟的对象。如《中庸》云:“体群臣也……体群臣则士之报礼重”。由于心性本体论在思孟时已开始酝酿,《礼记》的宇宙观明显反映了内在性特点,已经有心性本体论的萌芽。同时,《礼记》中对“心身”、“本末”的关系的思想已相当复杂,其宇宙观便也呈现出内外兼顾相互印证的特点。就主体性而论,心为主,身为从,仁德为本,而礼为末。如《大学》:“心正而后身修。”《中庸》所谓“声色之于化民,末也”。这是先秦儒家已有的“心导耳目”之义的演绎。但另一方面,身作为结构性的存在,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工具,而是心寄居和依赖的“体”。如《缁衣》:“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庄则体舒,心肃则容敬。心好之,君必安之,君好之,民必欲之。心以体全,亦以体伤,君以民存,亦以民亡。”说明心身关系好比君民关系。心为身之主,身为心之体。心安则体安,心好则体好。反过来,心也会因身伤而伤。它们不仅有主从关系,还有依赖关系。
<p style="text-indent:2em;">《礼记》中无明确的天生地之说。即使《礼运》有所谓“大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也没有进一步的说明。《郊特牲》有:“天先乎地,君先于臣,其义一也”之说,但未明确说地由天所生。其中虽云“天先乎地”,但似更重天地的相对性、彼此协同的关系:“天生时而地生财”。所以,《礼记》在说明天时生化的同时,又赞扬地利之美。地在《礼记》中,是与天相对而又相配而言的。如《郊特牲》云:“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天地虽有高下尊卑之别,但并不妨碍它们各自的品格。相对天之“清明”、“高明”和“无私覆”而言,地的品格在于“广大”、“薄厚”、“无私载”。在《礼记》中,与神性的天地并列的有所谓鬼神。鬼神既为统一宇宙的部分,也参与宇宙创生。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