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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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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精神,设立郑州市畜牧局,为主管全市畜牧兽医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增加官方兽医、乡村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职责。
增加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增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职责。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应急处置职责。
加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管理职责。
加强畜产品和畜牧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兽医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产品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畜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全市畜牧业生产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和区域布局,指导全市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负责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负责优良种畜禽的引进、推广、示范和质量监督。
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工作。负责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组织实施对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经常性的畜禽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指导全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
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奶畜饲养和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畜牧业项目申报、论证和审定,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管工作。
负责饲草、饲料资源开发和草场建设、保护的监督管理。
制订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增加官方兽医、乡村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职责。
增加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增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职责。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应急处置职责。
加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管理职责。
加强畜产品和畜牧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兽医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产品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畜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全市畜牧业生产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和区域布局,指导全市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负责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负责优良种畜禽的引进、推广、示范和质量监督。
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工作。负责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组织实施对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经常性的畜禽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指导全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
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奶畜饲养和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畜牧业项目申报、论证和审定,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管工作。
负责饲草、饲料资源开发和草场建设、保护的监督管理。
制订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