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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 [[ 行政审批 ]] 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负责本市 [[ 农村 ]] 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2.组织指导本市 [[ 农产品 ]] 流通管理和市场研究。
(三)转变的职责
1.按照率先实现城乡 [[ 经济 ]] 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战略目标,研究提出本市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意见、政策,并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落实。
2.强化贯彻城乡统筹方略、对本市城乡一体化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的 [[ 职责 ]] 。
3.强化促进本市都市型现代 [[ 农业 ]] 发展的职责,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布局规划,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4.强化协调、指导和推进本市农村改革的职责,进一步加强 [[ 农村经济 ]] 经营管理。
5.强化本市特需 [[ 农产品 ]] 供应保障的职责。
==机构职能==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职能:
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ref>[http://www.ccdi.gov.cn/toutiao/201811/t20181102_182687.html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说 ],监察部,2018-11-03</ref>和市委的决议、决定,研究本市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和农村改革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并 [[ 组织 ]] 实施。
2、协调指导农村形势和政策 [[ 教育 ]] 工作;开展农村 [[ 精神文明 ]] 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宣传报道;负责农委系统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3、指导本市农委系统、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承担农委系统局级 [[ 单位 ]] 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4、指导本市农村基层 [[ 民主政治 ]] 建设;负责农委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5、负责农委系统 [[ 党风廉政建设 ]] 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6、指导农委系统、涉农区县 [[ 离退休 ]] 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农委系统统战和群团工作。
7、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