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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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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 [[ 社会治安 ]] 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 [[ 交通安全 ]] 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 [[ 消防 ]] 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 [[ 危险物品 ]] ;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 [[ 特种行业 ]] 进行管理;
7.警卫 [[ 国家 ]] 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 [[ 户口 ]] 、 [[ 国籍 ]] 、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 [[ 政治权利 ]] 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 [[ 计算机 ]]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 [[ 国家机关 ]] 、 [[ 社会团体 ]] 、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 [[ 法律 ]] 、 [[ 法规 ]] 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设处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负责 [[ 统计 ]] 、机要、保密、信息文电、会务、 [[ 档案 ]] 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合作规划;负责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与市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合作;处置110报警任务;负责协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性、暴力性事件;负责全市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公安 [[ 科 ]] 技强警规划;负责公安科技情报的收集、研究工作。
拟订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政策,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全市 [[ 人民警察 ]] 训练和训练基地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局直机关党的建设、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公安消防、警卫现役部门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劳动教养审批和行政案件复议工作;负责 [[ 信访 ]] 工作;负责财务 [[ 审计 ]] 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 [[ 经济责任审计 ]] 工作。
拟订全市公安被装配备 [[ 标准 ]] 、 [[ 公安机关 ]] 装备和经费标准;负责编制和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经费的预决算;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划拨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承担警用武器装备、器材物资的配备、仓储和调运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警务保障经费的管理使用、 [[ 国有资产 ]] 管理、基本建设、 [[ 安全保卫 ]] 等事务管理工作。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