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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财政局
,無編輯摘要
==单位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财税改革,制定全市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 企业]] 、政府与居民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
(七)制定执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农业、[[ 农 林 业]]、 林业、 [[ 水利 ]] 、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九)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等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