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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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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发〔2001〕24号),设置驻马店市教育局。驻马店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 [[ 教育 ]] 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 [[ 政策 ]] ;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 [[ 规范性文件 ]] ;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制订全市教育改革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 [[ 速度 ]] ,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负责全市教育 [[ 信息 ]] 的 [[ 统计 ]] 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按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监测、督促各县(区)贯彻落实;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措施;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管理和指导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 [[ 国有资产 ]] 。
(四)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 [[ 职业教育 ]] 、成人教育、 [[ 高等教育 ]] 、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的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现代 [[ 远程教育 ]] 、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贯彻落实各类 [[ 学校 ]] 设置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
(六)规划并指导直属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 [[ 国防教育 ]] 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 [[ 教师资格 ]] 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 位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八)拟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参与制订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政策;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九)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 [[ 审计 ]] 、 [[ 信访 ]] 和群团工作。
(十)负责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全市 [[ 勤工俭学 ]] 、教学仪器设备供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一) 负责教育系统 信息化建设 的外事工作;负责同国内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
(十 一 二 ) 负责教育系统 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 的 外事 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 工作 规划 ;负责 同国内外的教育交流与合 普通话推广工 作。
(十 二 三 ) 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 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 、 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 协会等社团组织 工作。
(十 三 四 ) 管理直属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 事 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