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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康王
,→为政举措
[[周康王]]时,[[吕尚]]之子[[齐丁公]]、[[卫康叔]]之子[[卫康伯]]、[[唐叔虞]]之子[[晋侯燮]]和[[周公旦]]之子[[鲁公伯禽]]共同侍奉[[周康王]],他们都得到了[[周康王]]赏赐的珍宝之器,而同时侍奉[[周康王]]的楚君[[熊绎]]却没有得到。前530年[[楚灵王]]提及此事时,仍然感到十分愤慨。[[周康王]]怠慢楚君[[熊绎]],最终为[[楚国]]在[[周昭王]]时期的反叛埋下了祸根。<ref>《左传·昭公十二年》: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今吾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王其与我乎?”</ref>
== ''' 为政举措'''==
=== ''' 政治'''===
周康王作《康王之诰》,除用大量篇幅来叙述登基事项,更有不少关于加强法律法规和治理整顿军队等治国政策。周康王登基伊始,便已制订出一套比较合理的计划。周康王一直孜孜不倦地按照既定的方针政策,履行他的治国安邦的理念。由于周文王、周武王在位期间,周朝就已经比较强盛,后来再经过周公、周成王的努力,周朝国力进一步得到发展。周康王即位后,继续推行周成王在位期间所实行的国策,再接再厉,使经济得到更大的发展,国库丰裕,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到处呈现一派升平盛世的景象。百姓生活富足,犯罪桉件逐渐减少,可以说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司马迁甚至在他的《史记·周本纪》中说周成王和周康王统治期间,天下安宁,四十多年没有使用刑罚 ,史称成康之治。虽然有所夸大,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周康王治国的成功。所有这些,都与周康王的努力是密不可分。
=== ''' 去世 ''' ===
周康王去世后,其子周昭王继位。周昭王统治期间,西周国力开始走向衰落。<ref>《史记·卷四·周本纪》:康王卒,子昭王瑕立。昭王之时,王道微缺。</r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