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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州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全州审计、财经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制订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ref>[http://www.chinaacc.com/new/63/66/2006/3/ma9163244231113600219052-0.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会计网校,2006-02-28</ref>。
(二)对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州人民政府提交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ref>[http://www.gov.cn/xinwen/2016-06/02/content_5078941.htm 审计署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2016-06-02 </ref> 。
(三)对县市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