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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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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增加组织实施 [[国家 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 的职责。
2.增加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督管理的 [[ 职责 ]] 。
(二)划出和取消的职责
1.将餐饮服务 [[ 食品安全 ]] 监管和保健食品、 [[ 化妆品 ]] 卫生监管的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取消已由 [[ 国务院 ]] 、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组织实施中医药和 [[ 中西医结 ]] 合发展战略、规划的职责。
2.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 改革 ]]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职责。
( 二 一 ) 推进医药 拟订有关 卫生 体制改革 行政(行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 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拟订 全市 卫生 改革与 事业 发展 规划和 战略目标 、 ;制定技术规范和地方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区域卫生 规划 编制 和 相关政策 实施 。
( 三 二 )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 推进医 药 物 卫生体 制 度 改革 , 负责药械集中采购及日常监管工作 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相关[[政策]] 。
( 四 三 )贯彻 党和 落实[[ 国家 的中医 ]]基本 药 政策和中西医并重方针 物制度 ,负责 药械集 中 医药的继承、创新 采购 及 中西医结合 日常监管 工作 ;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
( 五 四 ) 组织拟订公立 贯彻党和国家的[[中 医 院改革 药]] 政策 措施 和中西医并重方针 , 指导和监督公立 负责中 医 院建立科学 药 的 管理体制 继承 、 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组织 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 拟订 社会资本参与 中 医 疗卫生事业 药 发展 的政策措施,指导和 规划并 监督 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实施 。
( 六 五 ) 负责 组织拟订[[公立 医 疗机构 院]]改革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公立 医 疗服务 院建立[[科学]] 的 全行业监督 管理 , 体 制 定医疗 、运行 机 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 制 和 采供血机构 监 管 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医疗 机 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 制 度 , 制定落实 组织拟订社会资本参与 医疗卫生 职 事 业 道德规范 发展 的 政策 措施, 建立 指导和监督民营 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健康规范发展 。
( 七 六 ) 组织拟订 负责 医 药卫生科 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技 发展 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 规 划 范、标准 , 组织 实施医 药卫生科学研究 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 , 参与 制定 落实 医 学教育发展 疗卫生职业道德 规 划 范的措施 , 指导推进 建立 医 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 疗机构 医 学教育 疗服务评价 和 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监督体系 。
( 八 七 )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社区 组织拟订医药 卫生 服务、农村 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药 卫生 服务 科学研究,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 妇幼卫生 全科医学教育 和 初级卫生保健 毕业后医学[[教育]] 工作 ;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会同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生殖保健服务 。
( 九 八 ) 组织制定新型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 农村 合 ]]卫生服务、妇幼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 作 医疗政策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会同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生殖保健服务 。
( 十 九 )组织 拟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政策 措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制度, 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 负责新型农村合 作 医疗的综合管理 。
(十 一 )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组织拟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 ,制定并 指导 实施 基本和 重大 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 , 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 协 调 度全市 推进基本公共 卫生 技术力量,紧急处置全市重大灾情疫情、突发事件;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服务]]均等化工作 。
(十 二 一 )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负责 卫生应急 疾病预防控制 工作,制定 卫生应急预案和 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及 政策措施 ,负责突发公共 ;组织调度全市 卫生 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 技术力量 , 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 紧 急处置 ,发布 全市重大灾情疫情、 突发 公共卫生 事件 应急处置 ;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信息。
(十 三 二 ) 依法行使 负责 卫生 行 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 政 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监 督职能;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 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 防 治和 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 公共 场所、饮用水、职业、环境、放射、学校 卫生 及献血工作 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
(十 四 三 ) 指导实施 依法行使 卫生 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市 行政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场所、饮用水、[[职业]]、环境、放射、[[学校]] 卫生 人才发展规划 及 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献血工作 。
(十 五 四 ) 指导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拟订全市卫生 经济发展战略及中长期 人才 发展规划 ;监管局直属 及[[ 卫生 服务机构的国 技术人员]]资格认定 有 资产 关规定 , 协调卫生经济发展 并组织实施 。
(十 六 五 ) 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 卫生 方面 [[经济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管局直属卫生服务机构 的国 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 有 关工作 资产 , 开展与港澳台的 协调 卫生 交流合作工作 经济发展 。
(十 七 六 ) 负责来甬 组织实施卫生方面 的 中央领导及重要 [[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 外 宾的医疗保健 有关 工作 ;负责并管理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 ,开展与港澳台 的 医疗保健工 卫生交流合 作 ;负责国际性、国家、省、市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 工作。
(十七)负责来甬的中央领导及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并管理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际性、[[国家]]、省、市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八)承担市 [[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 和市公共卫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参与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十)负责管理市属卫生 [[ 事业单位 ]] 。
(二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