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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 质量技术监督 ]]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 [[ 标准化 ]] 、计量、质量监督管理和锅容管特安全监察的法规性文件,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2. 管理全市质量监督工作。对 [[ 产品 ]] 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 假冒伪劣商品中的质量违法行为;负责市政府打击 [[ 生产 ]] 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 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研究制订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 [[ 锅炉 ]] 、 压力容器、 [[ 电梯 ]] 、 防爆电器等 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依法管理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工作。
4. 负责 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订、修订、审批、编号、发布 地方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 采用 [[ 国际标准 ]] 和 国外先进标准;指导 [[ 农业 ]] 、 [[ 工业 ]] 及其他领域 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 组织机构代码和 商品条码工作。
5. 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 国家法定 [[ 计量单位 ]] ,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市级 计量标准;组织制订地方 计量检定规程;组织 量值传递;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对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进行考核;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6. 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 [[ 安全认证 ]] ;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 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7. 综合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 [[ 特种设备 ]] 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8. 制订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 [[ 行业 ]] 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 [[ 防伪技术 ]] 产品工作;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9. 织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 [[ 教育 ]] 、培训和信息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的对外交流。
10. 对市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财务经费、劳动工资、 [[ 专业技术职务 ]] 、 [[ 国有资产 ]] 、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实行垂直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各县区局领导班子的配备、考核任免、奖惩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 精神文明建设。
11. 承办市委、市 [[ 人民政府 ]] 交办的其他事项<ref>[http://www.linyi.gov.cn/info/3434/190205.htm 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临沂市人民政府,2018-07-04</ref>。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