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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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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全市供销社围绕为农服务这个中心,全力推进以农资连锁经营、 [[ 农副产品 ]] 流通服务、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和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为主要内容的 [[ 农村 ]] 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供销合作事业呈现出恢复性发展的良好态势。
==经营成果==
一是农资连锁经营体系初成雏形。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有市县级龙头 [[ 企 业19 业]]19 个,乡村连锁经营店1098个。
二是日用 [[ 消费品 ]] 连锁配送网络连接城乡。组建日用消费品连锁县级企业18家,乡、镇 [[ 超 市170 市]]170 个,村级连锁经营网点724个。
三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助推循环经济发展。全市有7个县级供销社牵头成立了 [[ 再生资源 ]] 行业协会,建起了回收网点408个,废旧物资交易市场18个,废品加工企业18个。
四是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系统围绕当地主导 [[ 产业 ]] 和特色产品,领办、联办、协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19个,发起组建农产品 [[ 经纪人 ]] 协会14个,市县两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会员达到1000多人。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 [[ 国家 ]] 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市农村社会 [[ 经济 ]] 发展的政策规定;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烟花爆竹及原材料专营、报废汽车拆解、废旧物资的再生利用和社办工业及农村 [[ 商业 ]] 、 [[ 饮食 ]] 服务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发展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强化对 [[ 农业 ]] 、 [[ 农村 ]] 、 [[ 农民 ]] 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三)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基层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 [[ 政策 ]] 建议,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 [[ 人力资源 ]] 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员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供销社系统的组织联合。
(五)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促进各级供销社之间的合作;负责系统内有关基本建设和 [[ 技术 ]] 改造项目的管理,对直属单位的社有资产进行监督并负责保值增值。
(六)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政府驻 [[ 韶关 ]] 办事处。督促市政府驻韶关办事处为赣州市与韶关市两地政务、经济、 [[ 文化 ]] 、技术交流牵线搭桥,进行信息调查,为市委、市政府提供 [[ 信息 ]] 服务。
(七)承办市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事项<ref>[http://www.ganzhou.gov.cn/zfxxgk/c100436q/2020-05/06/content_b63e7d94701f485d9e0701436e448775.shtml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概况],赣州市人民政府,2020-05-06</ref>。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