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12
次編輯
變更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無編輯摘要
[[File:沈阳市应急管理局.jpeg|有框|右|<big>沈阳市应急管理局</big>[http://ln.people.com.cn/NMediaFile/2020/0727/LOCAL202007271358000393516937910.jpg 原图链接][http://ln.people.com.cn/BIG5/n2/2020/0727/c378489-34186041.html 来自 人民网 的图片]]]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 [[ 安全生产 ]] 类、 [[ 自然灾害 ]] 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市 [[ 应急体系 ]] 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 [[ 地方性法规 ]] 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地方规程、 [[ 标准 ]] 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 [[ 应急预案 ]] 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 [[ 信息 ]] 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 [[ 信息资源 ]] 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 [[ 应急救援 ]] ,承担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ref>[https://new.qq.com/omn/20200126/20200126A07R2T00.html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取消休假,重返一线! ],腾讯网</ref>,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 [[ 解放军 ]] 和 [[ 武 装 警 察 部队 |武警部队]] 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 [[ 森林 ]] 和 [[ 草原 ]] 火灾扑救、 [[ 抗洪抢险 ]] 、 [[ 地震 ]] 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区、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 [[ 消防 ]] 工作,指导区、县(市)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 [[ 地质灾害 ]] 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 [[ 灾害救助 ]] 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和市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 [[ 法律法规 ]] 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 [[ 危险化学品 ]] 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 [[ 应急物资 ]] 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 [[ 教育 ]] 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 [[ 科学技术 ]] 研究、推广应用和 [[ 信息化 ]] 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市 [[ 铁路 ]] 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全市民用 [[ 机场 ]] 净空保护区域净空安全保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
(十九)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 [[ 政府门户网站 ]] 公布的权责清单和 [[ 政务服务 ]] 事项清单。
(二十)完成市委、市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