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663
次編輯
變更
福建省财政厅
,無編輯摘要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管理和协调厅直属院校的有关 [[ 职责 ]] 。
(三)增加负责 城市 [[ 商业银行 ]] 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责;增加负责制定 行政 [[ 事业单位 ]] 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职责。
(四)加强 [[ 改革 ]] 完善预算和 税政管理。逐步将 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 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 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 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健全税政管理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五)健全省和市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市县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 [[ 服务 ]] 的能力。
(六)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 [[ 公共财政 ]] 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
(七)强化 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省与市县、国家与 [[ 企业 ]] 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 收入分配差距,促进 社会公平。
(八)积极整合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将适合市县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审批和 [[ 资金 ]] 分配工作下放给市县政府。
==人员编制==
省财政厅机关行政编制为207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 行政编制4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5名、总会计师(副厅级)1名、农发办主任(高配副厅级)1名, [[ 正处级 ]] 领导职数2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1名。
机关 工勤人员 [[ 事业 ]] 编制29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司机编制6名)。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