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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将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全市出租屋管理的职责划给市综治办。
(二)强化 [[ 服务 ]] 职责,加强审核把关、辅助决策、跟踪调研、督促落实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和市府办公厅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政府及市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 [[ 文件 ]] 。
(二)负责市政府大型 [[ 会议 ]] 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指导、协调、督促市政府全市性会议(活动)会务工作。
(三) [[ 组织 ]] 开展调查研究,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 [[ 突发事件 ]] 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 [[ 议案 ]] 、建议及政协提案。
(六)搜集报送 [[ 国务院 ]] 、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 指导、考核市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 ; 组织、协调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政务活动。
(七)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 [[ 批示 ]] 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组织拟订口岸建设规划; ; 负责口岸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 组织开展全市共建文明 [[ 口岸 ]] 活动; ; 指导区、县级市口岸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 [[ 信息 ]] 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十)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驻穗 [[ 单位 ]] 、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负责全市小 [[ 汽车 ]] 的定编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项经费。
(十三)负责管理市政府大院,承担 [[ 安全 ]] 保卫和行政事务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