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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责编制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管理地方[[金融]]机构,引导和促进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协同有关部门防范和化解广州地区金融风险,推进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九)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和[[ 政策]] ;监测和分析利用国外 [[ 资金 ]] 的状况;负责管理全市外债,提出市借用外债的使用方向和重点。
(十)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城建、[[交通]]、能源、生态环境等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