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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36号)精神,设立沈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市外办),挂沈阳市侨务办公室、沈阳市口岸办公室牌子(简称市侨办、市口岸办),正局级建制。市外办(市侨办、市口岸办)是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口岸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ref>[http://www.shenyang.gov.cn/syszf/zwgk/zfxxgk/zfjg/zfbm/glist.html 政府部门 正文 ],中国沈阳</ref>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外法规 <ref>[https://ieo.shou.edu.cn/1538/list.htm 涉外法规 ],上海海洋大学</ref> 及省、市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定;拟订我市外事、港澳工作的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及相关决定、制度、规划情况。
(二)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外事、港澳工作和相关活动;围绕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开展调研;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外事、港澳工作;利用对外、对港澳交往渠道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