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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十一)负责市委管理领导人员企业以外的所监管企业、委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和委属事业单位对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内部巡察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f>[http://www.sjz.gov.cn/zfxxgk/col/1595236335743/2020/08/19/1597812472223.html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20-808-19</ref>。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