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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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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 [[ 行政审批 ]] 事项。
(二)增加参与 [[ 公共安全 ]] 、民事防护、防灾救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
(三)增加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四)增加负责全市 [[ 人民防空 ]] 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职责。
(五)增加对所辖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免提出意见 [[ 职责 ]]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 [[ 法律 ]] 、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 [[ 规划 ]] 、计划;拟订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协助有关部门拟订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
(三)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审批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
(四)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 [[ 通信 ]] 、警报、 [[ 信息化建设 ]] 。
(五)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 [[ 救灾 ]] 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六)制定防空 [[ 防灾 ]] 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
(七)指导制定城市 [[ 人口 ]] 、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
(八)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 [[ 教育 ]] 规划;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和 [[ 社会 ]] 负担经费。
(十)对所辖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一)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 [[ 空袭 ]] 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二)承办市委、市 [[ 政府 ]] 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f>[https://www.henan.gov.cn/2017/04-11/371899.html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04-11</ref>。[[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