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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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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畜牧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期发展规划。二,组织制定全市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全市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全市涉牧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的制定。(三)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及草地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学会、行业协会工作。(四)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五)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负责全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六)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的监督管理和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县(市、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七)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八)承担畜牧业的监测分析、预警和有关统计工作。(九)组织制定全市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十)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首问服务科、机关党总支)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的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畜牧科技教育工作;负责畜牧行业的综合调研并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的公共事件。
对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进行协调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介绍、答疑或指引等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有关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拟订并实施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扶持畜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有关政策建议;承担畜牧业投资和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行业审计。承担畜牧业外资项目管理工作。
(三)畜牧科
指导畜牧业生产;落实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参与扶持全市畜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项目建议;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发展;拟订畜牧业畜禽改良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的登记、保护和开发工作,培育、推广畜禽新品种;依法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指导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牧业统计工作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拟订奶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和奶畜养殖管理;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负责生鲜乳生产环节和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生鲜乳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首问服务科、机关党总支)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的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畜牧科技教育工作;负责畜牧行业的综合调研并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的公共事件。
对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进行协调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介绍、答疑或指引等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有关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拟订并实施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扶持畜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有关政策建议;承担畜牧业投资和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行业审计。承担畜牧业外资项目管理工作。
(三)畜牧科
指导畜牧业生产;落实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参与扶持全市畜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项目建议;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发展;拟订畜牧业畜禽改良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的登记、保护和开发工作,培育、推广畜禽新品种;依法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指导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牧业统计工作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拟订奶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和奶畜养殖管理;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负责生鲜乳生产环节和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生鲜乳质量监督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