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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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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有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全市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 [[ 行业 ]] 管理。
2、组织管理全市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全市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 [[ 气象灾害 ]] 做出评估,为全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全市、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全市内 [[ 人工影响天气 ]] 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 [[ 建筑物 ]] ,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太原市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 [[ 教育 ]] ,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太原市内违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 》和《山西省气象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太原市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气象科研和培训以及气象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县(市、区)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 [[ 人民政府 ]] 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完成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 [[ 太原市人民政府 ]] 交办的其它事项。[1]
1、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太原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太原市防雷减灾办公室),科技业务科、计划财务科(审计室、财务核算中心),人事教育科( [[ 精神文明 ]] 建设办公室)。
2、直属事业单位:太原市气象台(太原市气象决策服务中心)、太原市气象 [[ 科技 ]] 服务中心(太原市施放气球管理办公室)、太原市气象信息保障中心、太原市雷电防护监测中心。
3、县(市)气象局: [[ 小店区 ]] 气象局、 [[ 尖草坪区 ]] 气象局、清徐县气象局、阳曲县气象局、娄烦县气象局、古交市气象局。
4、地方气象机构:太原市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太原市防雷减灾办公室。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