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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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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 [[ 政策 ]] 、 [[ 法律 ]] 、 [[ 法规 ]] ,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 戒毒 ]] 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拟定依法治市和法治 [[ 阳泉 市|阳泉]] 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工作,指导检查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 [[ 律师 ]] 工作和 [[ 法律 ]] 顾问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 [[ 监督 ]] 、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 [[ 刑满释放 ]] 、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九)组织实施 [[ 国家司法考试 ]] 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 [[ 仲裁 ]] 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 [[ 行政复议 ]] 、应诉等法制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 [[ 弹药 ]] 、 [[ 服装 ]] 、车辆等警务装备的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区管理县区司法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人员编制==
市司法局机关 [[ 政法 ]] 专项编制为34名(公务员31名、 [[ 工勤人 员3 员]]3 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纪检组长1名,市委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1名。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