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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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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安徽省教育厅.jpeg|有框|右|<big>安徽省教育厅</big>[http://upload.hnr.cn/202004/03/1257527918.png 原图链接][https://henan.china.com/news/hot/2020/0403/253065601.html 来自 中华网 的图片]]]
''' 安徽省教育厅 '''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f Anhui Province)是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的组成部门、主管安徽省 [[ 教育 ]] 工作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下设17个机构,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 [[ 学校 ]] 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 [[ 教学 ]] 改革等。
==机构介绍==
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王佩刚一行四人来到 [[ 淮北市 ]] 调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淮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沈光继、淮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范奇、县区委组织部及市直单位相关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召开了干部教育工作调研座谈会。座谈会上,市委组织部向王处长一行汇报了淮北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参加会议的县区委组织部及市直单位负责同志先后汇报了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并就进一步做好干部 [[ 教育培训 ]] 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与会人员发言后,王佩刚处长对淮北市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淮北市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准备超前,措施得力,特色明显。下一步工作安排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无论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项目化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的主阵地建设以及干部 [[ 网络 ]] 培训和学分制管理工作,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主要职责==
2主要职责编辑(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 [[ 地方性法规 ]] 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下学校设置标准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 ,指导 各级各类学校的 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础 教育教学改革 ;负责 基本要求和 基本 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负责推进义务 指导 教育 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督导工作 ,负责 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 组织和 指导 普通高 等及以下 教育、 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 工作, 制定 指导[[ 基础教育 教学改革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 ]]发展水平、 教育 量的监测工作
统筹和 指导 全省[[职业 教育 督导工作 ]]的发展与改革 负责组织和指导对 制定 中等 及以下 职业 教育 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提出师范类 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 卫生类中等专业学校设置与调整建议 ,指导 基础 中等职业 教育 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 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 工作。
)统筹和指导 全省职业 [[高等 教育 ]] 的发展与改革 ,制定中 ;组织实施高 职业教育教 指导文件 校设置标准 评估标准 科专业目录 会同有关部门 提出 师范类、卫生类中 专业 学校设置与调整建议 ;负责“[[211工程]]”的有关实施和协调工作;统筹和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 ,指导 改进高 职业 教育 教材 评估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 建设 和职业 指导 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 工作。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 统筹 和指导高等 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 教育 的发展与改革 基建投资有关政策 组织实施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和学科专业目录, 会同有关部门 提出高等学校设置与调整建议 拟订教育收费项目、[[标准]] 负责“211工程” 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 有关实施 筹措 协调工作 使用情况 统筹和 指导 各类高等 [[义务 教育 ]]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继续教育,指导改进 高等 教育评估工作;指导高 学校、中 职业 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 研究和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 生资助 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 精神文明 ]] 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 [[ 艺术教育 ]] 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九)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和统一战线工作;受省委委托,会同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承担高校领导班子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厅属中专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参与中央部委在皖高等学校、市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
(十)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 [[ 教师资格 ]] 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和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 [[ 大学生 ]] 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皖留学、中外合作办学等有关管理工作;开展与 [[ 港澳台 ]] 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三)贯彻国家 [[ 语言文字 ]] 工作方针政策,制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 [[ 标准 ]] ;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统筹指导和管理学位工作,拟订学位工作有关 [[ 政策 ]] 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办省委、省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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