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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無編輯摘要
==机构改革==
2018年10月31日 ,安徽省召开机构改革新闻通气会,省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编办主任郭本纯介绍了安徽省机构改革有关情况:组建省农业农村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将省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督管理职贵划入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保留省农业委员会(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ref>[https://www.sohu.com/a/272399995_391439 【重磅消息】安徽省机构改革详情公布!],搜狐,2018-10-31 </ref> 。
==内设机构==
(二)综合处(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承担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和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政策的调查研究,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支持保护政策,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 <ref>[https://law.lawtime.cn/d444838449932.html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法律快车 ,2000-8-9</ref> 。
(三)人事处。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农业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 按照《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 省编办 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