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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
==主要职责==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 [[ 知识产权 ]]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 [[ 地方性法规 ]] 、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省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省各类 [[ 企业 ]] 、 [[ 农民 ]] 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省市场 [[ 监督管理 ]] 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 [[ 行为 ]] 。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 [[ 垄断 ]] 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 [[ 广告业 ]] 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省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 [[ 产品 ]] 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 [[ 工业 ]] 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 [[ 食品安全 ]] 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 餐饮 ]] 、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 [[ 食品 ]] 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 [[ 法定计量单位 ]] ,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 [[ 标 ]] 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 [[ 监督 ]] 和综合协调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 [[ 信息化建设 ]] 、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管理 [[ 云南省 ]] 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