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656
次編輯
變更
广东省财政厅
,無編輯摘要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财政厅。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 [[ 宏观经济 ]] 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 [[ 宏观调控 ]] 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健全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牵头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 [[ 政策 ]] 和 [[ 法律法规 ]] ,起草全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全省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 [[ 标准 ]] 、定额。代编全省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全省财政总决算。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 [[ 政府 ]] 投资基金省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省级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组织起草地方 [[ 税收政策 ]] 及调整方案。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本省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 [[ 彩票 ]] 资金。
(五)负责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省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 组织 ]] 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 会计 ]] 核算工作。组织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和分析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政策。制定全省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全省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全省政府外债,制定管理制度。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省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省级国有 [[ 金融 ]] 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全省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 [[ 行政事业单位 ]] 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省级企业 [[ 国有资本收益 ]] 。负责组织实施 [[ 企业 ]] 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省 [[ 社会保险基金 ]] 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省级财政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十一)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 [[ 会计师 ]] 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 |财政部]] 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