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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特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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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特勤局 ''' ,又称公安部八局,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公安部内设机构,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编制。
公安部特勤局负责保卫警卫对象、警卫目标和维护重大活动安全、 [[ 联合国 ]] 维护和平任务等任务。
==沿革==
1981年7月,经中央批准,各省、市、自治区的警卫机构统一归省、市、 [[ 自治区 ]] 公安建制领导。此次改革后,各省级党委警卫处划归下属的省(自治区、 [[ 直辖市 ]] )公安厅(局)建制领导,并与公安厅(局)外宾保卫处合并为警卫处,同时挂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警卫处牌子。
1984年3月8日,经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 [[ 中共中央 ]][[ 办公厅 ]] 转发《全国警卫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为了保证警卫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符合革命化、军事化、战斗化的要求,拟将全国现有2000名警卫人员列入武警建制,享受武警待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办公厅警卫处改为武警现役编制,副师级,在公安厅内办公。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 [[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 》提出,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警卫部队转到地方后,警卫局(处)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的体制不变,承担规定的警卫任务,现役编制全部转为 [[ 人民警察 ]] 编制。
2019年1月1日,根据公安现役部队改革方案,原公安警卫部队举行集体换装入警宣誓仪式。改革后,公安部组建公安部特勤局(八局),撤销公安部警卫局(八局)。原属 [[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 ]] 管理的公安部常备维和警队划归公安部特勤局,组建公安部特勤局国际维和总队。
==警卫对象==
公安部特勤局负责的警卫对象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中的“四副两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 [[ 最高人民法院 ]] 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外国访华要人。警卫单位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机关和各部委、 [[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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