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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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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遗址'''位于中国西南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城东南约12公里的卡若村,是一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址。总面积约1万平方米,年代为距今4000~5000年,该遗存被命名为卡若文化。
卡若遗址发现于1977年,1978年、1979年、2002年分别对遗址进行过三次发掘,发掘面积达3040平方米,是考古界公认的西藏三大原始文化遗址之一。1996年卡若遗址被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里出土有房屋遗迹二十多座,还有许多石制生产工具以及谷物、兽骨等,对研究西藏早期历史有重要价值,值得参观,但交通不便。
== 文物遗存 ==
卡若遗址面积大,保存好,遗存丰富。发现有房址、道路、石墙、石台、石围圈、灰坑等遗迹。出土物包括石器、陶器、骨器、装饰物等,还发现有炭化的粟米和动物骨骼等。
若遗址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国澜沧江上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位于西藏自治区卡若村,1978~1979年发掘。遗址分为早、晚两期。发现房屋基址28座。
其中的圆底房屋,经复原,是一种以室内立柱和周边斜柱搭成的圆锥形窝棚式建筑。另有竖壁半地穴式和地面式建筑。
晚期的半地穴式房屋,在穴四壁垒砌石墙,有的并在上部续建一层楼居,显示出建筑的地方特色及营造技术的进步。还发现可能与原始宗教有关的圆石台、石围圈遗迹。工具以大型打制石器为主,兼有细石器和磨制石器 ,骨器也较丰富。陶器以饰几何图案刻划纹的最具特色。发现农作物粟和家畜猪的遗存。
当时经济生活以粟作农业为主 ,辅以经常性的狩猎。
== 历史沿革 ==
卡若遗址发现于1977年,由昌都水泥厂工人在施工中发现1978年夏,西藏自治区文管会进行了首次试掘,揭露面积230平方米。1979年5月至8月,自治区文管会邀请国家考古研究所、四川大学历史系、云南省博物馆的同志联合组成了卡若遗址考古队对遗址进行了第二次发掘,揭露面积1570平方米。两次共发掘面积1800平方米,两次发掘共获房屋遗址28座,石工具7 968件,骨工具366件,陶片2万余件,装饰品50件,以及粟米、动物骨骸等。遗址原始约1万平方米,除早期被破坏着外,其主要部分已全部揭露。
2007年自治区文物局委托北京古建筑研究院对卡若遗址进行了整体规划,将其定性为遗址公园,总投资1.2亿元。根据规划,工程包括卡若遗址展示区、藏家民俗体验区、文化遗产博览园等项目。
== 遗址建筑 ==
卡若遗址的房屋建筑。据初步分析,大体可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木结构的草泥墙建筑。以草拌泥筑墙可以增强坚固性能,使其不开裂缝。居住面用土垫平,然后夯实或烘烤,使其坚固耐用,房屋中央有石头砌成的炉灶。室内和房子四周较均匀地分布有柱洞。第二类为半地穴式的卵石墙建筑,居住面规整而坚硬。墙壁用石块靠穴壁垒砌,黄泥抹缝,多为方形,从村落布局看,当时人们居住的区域已有一定规律。房屋遗迹像是打破了叠压关系,比较复杂,可以分为3期遗存,至少延续了500年左右。
原始村落布局除房屋外,还发现有石铺路、石墙建筑、窖穴等,说明居住者在努力改善居住条件。
卡若遗址还出土了大量的粟粒和谷灰,这说明早在4000多年前,西藏就有了原始的种植业。同时已经知道选择适应性能良好、抗逆性很强的粟来种植。据考古学家发现,粟这种粮食作物在我国种植已有7000年以上的历史。这里出土的粟粒和谷灰同西安半坡遗址窖穴中的粟粒和谷灰情形基本上是一致的。看来,卡若遗址的先民当时是以农业为其生活的主要来源,狩猎和采集则是不可缺少的辅助手段。
== 出土文物 ==
迄今为止,共揭露遗址面积1800平方米左右,发现房屋遗迹31座,石墙3段,圆石台二座,石围圈3座,灰坑4处。出土文物数万件,包括石器7978件,骨器368件,陶片200多块(其中可复原者46件),装饰品50件等。卡若遗址已正式列入西藏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卡若遗址的时代,应属4000到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在这个时期里,人类物质文化的主要特征是学会了磨制石器,发明陶器,开始了各种植物的种植和动物饲养。卡若遗址出土的东西基本具备这些特点。
卡若遗址的地层堆积,主要为昌都红土层,底部泥质较多,以杂色页岩为主。上部为红色砂岩,红层中因断屑和褶皱关系,有时显露出三叠纪及侏罗纪地层。卡若遗址的全新地层堆积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厚2米,有二期文化堆积;北部厚2.5米,有三期文化堆积。遗址中出土的石器有打制石器也有磨光石器,种类也较多。计有铲类、锄类、切割器、投掷器、尖状器、砍砸器、敲砸器、刮削器、碎磨器、石砧等,还有石镞、石矛等细石器,有的石器,特别是磨光石器有的采用玉石制作,打磨得极为精细。
出土的骨器有骨钻、骨针等。各种各样的骨针,制作得非常精细,这说明当时生产和工具制作的技能都已到了相当高的水准。还有烧制有各种花纹的陶器,其中以一种双体陶罐最为突出。出土的装饰品中,有用玉、石、骨等制作的环、珠、镯等,说明卡若遗址的主人已经产生了美的观念,知道打扮自己了。遗址中出土的玉器和海贝是卡若居民与各个地区的民族相互交换而来的,这说明尽管西藏和其它地区之间有高山大河的阻隔,但并不能断绝本地居民和其它民族的正常交往。
== 玉器制品 ==
在卡若人经济生活中,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交换。估计可能是以物换物的交换。从遗址中出土的玉斧、玉装饰品等玉质制品中可以推测出来。这些玉器制品,玉材多为硬玉类,颜色有碧绿、浅绿、白色等。据调查,都不是本地产品。很有可能是从远处交换来的。
遗址中还出土一些贝饰。经鉴定所用材料均为宝贝(COWRIE SHELL)。这种贝主要产于我国南海。在黄河流域原始文化中也常常见到用于制作装饰品。因此卡若的贝,极有可能是通过文化传播,或直接、或间接以交换的手段获得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远古时代的卡若人也是如此。
卡若遗址中出土的装饰品就是证明。如:璜、环、珠、项饰、镯、贝饰、牌饰、垂饰。原料有石、玉、骨、贝等。这些装饰品大多制作精细。例如一件乳白色的簪,长14.6厘米,用骨料磨制而成,明亮光滑,一端呈尖状,一端雕成重叠的蘑菇状。可用于束发。由此可见当时的人并非披头散发。璜有骨璜和石璜两种。其中一件乳白色石璜是用大理石磨制而成的,内径6.2厘米,宽1厘米,厚1.4厘米。全器呈三分之一弧形,两端各一小孔,似玉,质感柔润光滑。璜是佩带在人胸前的饰物,有很强的装饰性。
遗址中还出土两串项饰,一串用长方形珠串成,另一串由长方形和管状珠串成。长方形珠是用粘土制成的,中央有孔。管状珠是用鸟类的骨头制成的,中央也有孔。这些头上插的,胸前挂的,项上戴的,可以想象,当时的人们,把这些美丽的饰物装点在身上,是何等的楚楚动人呀!
== 遗址价值 ==
卡若遗址位于西藏昌都以南12公里,在澜沧江以西卡若附近的三角形二级台地上,海拔高度3 100米。是中国已发掘的海拔最高的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这里曾出土有房屋遗迹二十多座,还有许多古人类所使用过的石制生产工具以及谷物、兽骨等,对研究西藏早期历史有重要价值,值得参观,但交通不便。卡若遗址是卡若文化的命名地,它是青藏高原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的首次发掘。
卡若遗址的发掘对研究西藏的原始文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西藏人的祖源提供了详实的资料。说明从河煌南下的氏羌系统的人仅仅构成西藏先民的一部分,而已是后来加入融合的一部分。实际上,早在旧石器时代,西藏就有原始人居住。卡若遗址发掘的资料说明,西藏高原自古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开拓这片广阔的土地。
卡着遗址经放射性碳素鉴定,年代在距今四、五千年前。它所代表的原始文化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首先在生产工具方面,遗址呈现出新石器时代的全部特征,但却仍然是打制石器、细石器、磨制石器并存,巨以打制石器占大多数。其次在陶器方面,陶质均为夹砂陶、手制。纹饰以刻画纹、锥刺纹和附加堆纹为主。器形以罐、盆、碗为基本组合,均为小平底器。再次,在建筑方面,大量采用石块作为原料,如石墙房屋、石砌道路、国石台、石围圈等。
== 历史渊源 ==
母系氏族社会:卡若人的社会组织是氏族,卡若人可能处于原始的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这从卡若遗址发掘中可以看出。遗址中,出土了近30座房子,面积多在10--30平方米之间。只有一座大房子例外,近70平方米。这种大房子在山区平地空间比较窄小的情况下显得格外突出。
一般认为:10--3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能住四、五个人,恰好是一个对偶家庭。以母亲为中心,带几个孩子,丈夫是外来的,且不固定。对偶家庭,在全世界许多地区都存在过。是“夫从妻居”的一种形式。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很不稳定,离异是经常的,结合的时间长短不等。由于是夫从妻居,妻子住在自己氏族的房子里,丈夫是从其他氏族嫁到妻子家的。一旦离异,丈夫则离开这个家庭。妻子则带着孩子仍然留在家里。以后再有新的丈夫加入到这个家庭中来。
“夫从妻居”是母系社会的一般习俗。丈夫住到妻子家,甚至随妻子姓。生了孩子也随妻子姓。如果夫妻离异,新的丈夫加入进来。所以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家庭财产由女子管理,一切听从妻子。卡若遗址发现的一座近70平方米的双室大房子,可能有两种功能:一种是女家长、老年人和未成年男子居住的地方。
这在民族制材料中可以找到证据。云南纳西族按母系氏族制度特点建造的住宅,是以女性为中心的一套院落组成的。有公共住宅,即女家长和老年妇女带着重孙子和未成年少年居住的地方,还有单独的房间,称“客房”,供已婚女子和外氏族来的丈夫居住。另一种功能,是氏族成员集会议事的场所。卡若遗址的这座大房子里,还发现四处烧灶,两处碳化的小米堆及一处大灰坑(垃圾坑),并出土若干项珠、海贝饰品、磨制精美的玉斧等,所有这些,都说明这座大房子具有上述两种功能的可能性。
== 卡若人来源 ==
考古学家发现:卡若文化除了浓厚的自身特点外,还在许多方面与远在数千公里之遥的黄河流域原始文化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例如,出土的房屋,特别是早期半地穴、地面红烧土房屋,与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极为相似。卡若遗址出土的陶器,与黄河上游马家窑文化,无论从器形,还是从纹饰,如出一辙。
特别是彩陶,虽不如马家窑丰富多彩,但也同祖同宗,最早可上溯到仰韶文化。卡若遗址出土的小米和家猪,其渊源亦可追溯到黄河流域的原始文化。小米,在黄河流域至少有8000年的人工栽培史。多数专家认为小米的故乡就在黄河流域的中国北方。猪的人工训养历史在黄河流域也有近8000年的历史。而且是这一区域最早、最普遍的人工饲养的家畜之一(除猪以外,还有狗)。
另外,卡若遗址出土的磨制石斧、石锛、石刀等在黄河流域也有迹可寻。出土的玉璜也与黄河流域有关。玉璜,在黄河流域仰韶文化遗址中就有出土,直到商周、战国至秦,都有使用。早期的玉璜,可能是装饰品,晚期还可能作为礼器。《周礼·大宗伯》曰:“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玄璜礼北方。”
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原始文化,其时代,最早可以早到距今8000年以上,最晚可以晚到距今5000-4000年。根据上面讲的诸多文化现象,有理由认为:卡若文化渊源于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原始文化。卡若文化源自黄河流域。卡若人从黄河走来。
早在距今5000年前,生活在黄河流域,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原始居民,从黄河流域上游地区,沿着横断山脉东部边缘的深山峡谷来到了西藏高原东部的澜沧江上游地区。他们建造半地穴或地面红烧土房屋,种植小米,饲养家猪,烧制陶器等等。他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还不断地与西藏高原及其他地区的原始居民发生交流,创造出独具特色的卡若文化。卡若文化的先民们,和中华大地的所有先民一样,用他们自己劳动的双手,胼手胝足,创造着古代文明,永远在这雄伟的西藏高原上留下灿烂的辉煌。
== 卡若特征 ==
遗址的这些表明,卡若文化是西藏高原上新石器时代具有代表性的文化。过去在定回县苏热、申扎县卢令、日上县扎布、普兰县霍尔等地发现的旧石器,在那曲、申扎、双湖、班戈、聂拉木、日土等地发现的细石器,在林芝、墨脱以及在拉萨、札达、乃东、小恩达等地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都与卡若文化有相似之处,似乎具有某些联系,或者说受到卡若文化的某些影响。
== 卡若文化 ==
并非西藏高原一种孤立发展的原始文化,而是与黄河中上游地区的原始文化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在东面的雅砻江流域和大渡河流域黄土堆积中发现一些打制石器,在北面的甘肃、青海境内存在着距今四、五千年之间的马家窑、半山马厂等文化。卡苦与这相邻的两地区之间似乎有着密切的古代文化交流。
在打制石器方面,卡著文化的盘状敲砸器见于甘肃四坝滩、永靖大河庄和酒泉下河青马厂类型遗址。切割器见于兰州附近的罗汉堂、齐家坪等马家窑文化遗址。细石器和磨制石器也同样见于黄河上游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至于卡若文化早期的圆形和方形半地穴房屋、处理过的红烧土墙壁和居住面则属于甘肃、青海等地马家窑文化传统和居住形式。卡若遗址发现的粟米,属于黄河流域的传统农作物,耐干旱,南方较少种植。卡若文化的粟米,很可能就是从马家李文化传播面来。
== 母系氏族 ==
卡若母系氏族,和其他母系氏族一样,男子外出从事游荡不定的狩猎活动;妇女从事农业生产,同时还料理家务,制作陶器,从事纺织和缝纫,季节来临,还要外出采集。此外妇女还要承担生育子女的工作。因此妇女的地位高于男子。在当时,人们希望多生女孩。在那个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时代,只有靠女子才能传宗接代。卡若氏族和其他氏族一样,实行族外婚,本氏族内部成员绝对禁止通婚。 母系氏族内的对偶家庭不能成为单独的生产单位,只有氏族才能承担共产制大家庭的义务。整个氏族共同劳动,共同分配,实行原始的共产主义分配制度。
氏族发展到一定规模,分裂成胞族。若干个胞族组成一个部落。卡若氏族社会也是如此。卡若遗址出土的几件玉斧,制作精良,制作难度大,没有使用痕迹,显然不是实用的工具,只能看作是一种精神的象征,或者是一种权力的象征。如:标本F22-29:9是一件精美的玉斧,绿色,硬玉磨制而成,长21.5厘米,厚2.9厘米。这件玉斧,玉质硬度为7度,无论是切割还是磨光,都非易事。
另外,该玉斧出土于F22-29房子内。这是一座面积近70平方米的双室大房子。这座大房子可能是氏族酋长的居室,也可能是氏族成员举行重大活动的集会的场所。该玉斧在这座房子里出土,很可能和权力有某些联系。由此联想起仰韶文化遗址中出土的一件鹳鱼石斧图陶瓮。瓮的外表绘制有一幅鱼石斧图:图的左侧是一只鹳,嘴里叼着一条鱼;右侧是一枚梆在木棍上的石斧。有人解释,鹳和鱼分别代表两个不同的图腾氏族。可能是鹳氏族战胜了鱼氏族。石斧则象征着氏族的权力。
== 遗址保护 ==
1979年8月18日,卡若遗址被列为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2004年,昌都地区投资70万元人民币修建总长1114米的水泥围墙,并从1979年起聘用专人24小时对遗址进行看管。2007年,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委托北京古建筑研究院对卡若遗址进行了整体规划,规划定性为遗址公园。卡若遗址将受到国家层面的开发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