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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

移除 28 位元組, 3 年前
起诉
== 起诉 ==
<p style="text-indent:2em;">1999年10月16日,李秀英愤然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松村俊夫及该书的发行人相泽宏明、出版社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害费1200万日元。2002年5月10日,东京地方法院判处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对原告要求被告登报道歉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一审判决后,松村俊夫等被告即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李秀英也以被告未登报公开道歉以及赔偿金太少为由,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经去年12月5日、今年2月4日两次开庭审理,东京高等法院于4月10日二审判决李秀英胜诉。
对李秀英案日本律师团尾山宏团长在获知胜诉结果后发表的声明中说:“此次判决的赔偿金仍是150万日元,这对李秀英的名誉损害赔偿是很少的金额,但是,这次判决结果再次认定了松村俊夫对李秀英的名誉损害,这是对日本右翼猖狂否定历史的打击,意义非常重大。”据新华社南京4月10日电</p ><ref>[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39/13559/1214006.html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辞世 ]人民网</ref>
巡檢員、wate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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