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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平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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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center>'''松平容保'''<br><img src="https://greatpersons.net/wp-content/uploads/2017/10/matsudaira-katamori.pn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greatpersons.net/matsudairatakamori/ 圖片來自greatpersons]</small> |} ''' 松平容 保'''(1836年2月15日([[天 保( まつだいら かたもり),乳名銈之允(けいのすけ日本) 。生于 | 天 保6 保]]6 年12月29日(1836年2月15日),卒于 )-1893年([[ 明 治26 治]]26 年(1893年12 )12 月5日)。 ), 是 [[ 日本 ]][[ 江 户时 戶時 代 会 ]][[會 津藩 ]] 第九代 、亦是最后一代 [[ 藩主 。 ]], 曾 担 任 [[ 京都守 护职 護職]] 。官 称 稱 肥 后 後 守。 号 號 佑堂、芳山。 神号忠诚灵神。 <ref>[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893676 政治的日常》改變時代的日本人:姓松平的悲哀],ltn</ref> 幼名銈之允, 松平容保是 [[ 美 浓国 濃國]] 高 须 須 藩主松平 义 義 建 的儿 之六 子,母 亲是侧 親為側 室古森氏。 与 與 兄 长 長[[ 德川 庆胜 慶勝]] 、 [[ 德川茂德 ]] 、弟弟松平定敬四人 共称" 並稱為「 高 须 須 四兄弟"。( 」( 高 须 須 松平氏 为 為[[ 德川御三家 ]] 之一 [[ 尾 张 張 家 ]] 的分支 )。 == 生平 ===== 會津 ===由於會津藩八代藩主松平容敬(義建異母弟)膝下無子,容保于[[弘化]]3年(1846年)十二歲的時候,過繼至[[會津松平家]],同時容敬也把女兒敏姬許配給他。[[嘉永]]5年(1852年)接任會津藩主。 [[萬延]]元年[[三月初三]]([[上巳節]])(1860年3月24日),江戶[[大老 (日本古官職)|大老]][[井伊直弼]]在[[櫻田門外之變]]中遭到[[水戶藩]]激進浪士的刺殺。由於井伊直弼施政風格爭議頗大,加上水戶藩為德川御三家中[[水戶德川家]]的一支,因此容保不贊成討伐水戶藩,對此他對老中和將軍發表了有說服力的見解,萬延元年十二月受到將軍賞識進升為左近權中將(官職)。 此後[[文久]]元年(1861年)他繼續派家臣到水戶藩調查水戶家的情況再向將軍家覆命,藉此調和將軍家和水戶家的對立。 井伊慘死之後,朝廷在[[薩摩藩]]的支持下向幕府施壓,幕府因此進行文久改革(1862年),一橋慶喜(即後來[[德川慶喜]])被任為「將軍後見職」,[[福井藩]]主[[松平春嶽|松平慶永]]則被任為「政事總裁職」。而鑑於當時[[京都]]政局混亂,[[天誅]]橫行,[[京都所司代]]無力控制京都治安,所以必須要找有信望、有軍力可以左右京都朝廷的藩控制京都局面,因此創設「[[京都守護職]]」一職。 眾藩之中剛好會津藩符合以上各條件。會津藩是親藩([[御家門]])、尊皇(會津家信奉[[神道教]])又有守備經驗(有品川炮台、蝦夷及江戶近海守備經驗),再加上容保在討伐水戶藩事件中處理得宜被受幕閣注目,所以京都守護職的重任便落在他身上。 當時容保抱恙在身,家臣也建議容保不要接受這些職位,因為會津藩財政已經由於蝦夷地警備的職務及藩內經濟制度衰落陷入貧窮狀態,加上德川幕府的威望不再,所以有不少會津藩的家臣反對藩主就任守護職,導致容保再三推辭。經過慶喜強列要求及慶永不斷勸說,並引證會津藩祖[[保科正之]]的家訓「會津家訓十五箇條」其中第一條「大君之儀、一心大切、可存忠勤、不可以列國之例自處焉、若懷二心則非我子孫、面面決而不可從。」(對將軍之義,最重要心存忠勤,不能以他國規矩用在本國(不可以滿足於與他國同程度的忠義),若對將軍家懷異心者則非我子孫,眾人決不能跟隨他。),為了貫徹家訓最後容保毅然同意。 後來家老[[西鄉賴母]]曾為此由會津到江戶說勸容保「在此最難之局就任,猶如抱薪救火,多勞少得」,不過容保還是同意擔任守護職、並且決意視京都為自己的葬身之地。 === 京都守護職 ===文久二年十二月(1863年)年容保帶領會津藩兵來到京都就任,此時京都「天誅」之舉橫行,不少佐幕派的公卿諸候受到[[尊皇攘夷]]派的恐嚇,慶喜和春嶽建議容保嚴加取締,可是容保卻認為尊攘派採用的極端手段的原因,是因為下層的意見不能傳達到上層。所以後來容保以「洞開言路」(凡關於國事事無大小可向守護職申明)的方針管理京都,直到[[足利三代木像梟首事件]]出現。事情源於文久三年[[二月廿三|二月二十三日]](1863年4月9日)[[神道教]][[平田篤胤]]門人三輪田綱一郎、諸岡節齋、宮和田勇太郎等十數人,取走[[京都]][[等持院]][[室町幕府]]第一代將軍[[足利尊氏]]、第2代的[[足利義詮|義詮]]以及第3代[[足利義滿|義滿]]木像頭部放到京都[[鴨川 (淀川水系)|賀茂川]]原示眾,並細列三人罪狀。 三輪田等人借室町幕府暗指[[德川幕府]]侵奪皇權,又暗示如德川家不知悔改將軍[[德川家茂|家茂]]也如木像一像的下場。容保大怒,並下令拘捕兇徒。此後,他改變對浪士的政策。 對於不法浪人嚴加取締,對於有志浪人則採懷柔政策。他把浪士組中不肯東歸江戶的[[近藤勇]]、[[土方歲三]]等13人收入麾下(壬生浪士組,即後來的[[新選組]]),此後壬生浪士組協助會津藩維持治安。當時京都尊攘過激派([[長州藩]])橫行,激進派屢次聯同公卿發出假詔,此舉令[[孝明天皇]]苦惱不已,於是他頒下密詔,命久邇宮朝彦親王、會津(松平容保)及薩摩藩([[島津久光]])協助發動[[八月十八日政變]](又稱禁門政變或文久政變),藉此排除激進派公卿。[[元治]]元年(1864年)六月,政變之後的激進派不甘在朝勢力盡失,聚集商討下一步對策。其中一次不巧被新選組撞破,因而發生了[[池田屋事件]],之後激進派終於按捺不住,於七月發動[[禁門之變]]。最後結果為激進派長州大敗。尊攘激進派的長州,自此對[[公武合體]]派的會津和薩摩恨之入骨,稱之為「薩賊會奸」,從此會津與長州之間結下長久之怨。對於禁門之變長州藩對皇宮開火的叛逆行為,容保實在看不過眼,主張征討長州。 [[慶應]]2年(1866年),孝明天皇駕崩,容保本人多次陳情堅持辭去守護職,然而幕府和朝廷都未接受。根據朝廷命令,容保還是必須待在京都。可是隨著佐幕的孝明天皇逝世,德川幕府以及容保的立場逐漸變得不利。[[慶應]]3年(1867年),第15代德川幕府將軍德川慶喜實行[[大政奉還]],隨後京都朝廷發出的[[王政復古大號令]],使幕府、京都守護職、京都所司代等職遭廢。及後,容保隨德川慶喜撤至[[大坂]],對於朝廷突然轉變對德川幕府的態度,以往受孝明天皇信任的容保認為是薩長軍挾持了年幼的[[明治天皇]]奪取政權,他主張與薩長一戰。未久,幕府軍和容保麾的下會津藩兵,在鳥羽伏見與明治新政府軍展開交戰(史稱[[鳥羽伏見之戰]])。由於對著御錦旗(菊花旗)開火,使慶喜、容保等人相繼變成[[朝敵]],加上戰況不利,慶喜暗自帶容保與定敬(京都所司代)等人,脫離戰場同乘幕府軍艦「開陽丸」回到[[江戶]]。而在江戶的舊幕臣中,則出現了提出從順明治政府的恭順派,與反對新政府的抗戰派,同樣的對立也在[[會津藩]]發生。對於陣前逃走,容保率直地向戰場歸來的臣子道歉,也讓出藩主之位予養子喜德。 === 會津戰爭 ===容保回到江戶不久,就被禁止登城,慶應四年(1868年)[[二月十六|二月十六日]]他起程回會津,由於將軍慶喜對新政府態度恭順,所以容保也跟隨將軍的作法恭順以對。以仙台為首的奧羽越諸藩,對因擔任守護職而招致怨恨的會津藩寄予同情,向奧羽鎮撫總督府(新政府軍)提出寬大處理會津的請願。會津又在奧羽越諸藩的中介下,寫下數封謝罪陳情書。 在無任何轉圜的餘地之下,一切只能以武力解決。會津藩在三月進行軍事改革,把藩士按年齡分成青龍隊、[[白虎隊]]、朱雀隊及玄武隊。四月十日會津藩與[[庄內藩]]合組「會-{庄}-同盟」,其後與[[奧羽越列藩同盟]]聯手繼續對抗新政府軍,然而江戶城在四月十一日[[西鄉隆盛]]與[[勝海舟]]談判後,兵不血刃開城投降([[江戶開城]]),新政府軍在[[上野戰爭]]中驅逐了[[彰義隊]](江戶的警備部隊),進而控制江戶,因此順利進軍到北陸一帶。容保在[[會津戰爭]]中率領藩士、藩民及新選組與新政府軍交戰。在[[會津若松城]]被圍困情況下力戰一個月,最後勢衰力竭投降,死傷達三千多人。 === 明治 ===依武士社會慣例,主君的過失即是臣下的過失,加上會津眾臣力求明治政府寬恕容保父子。明治政府赦免容保死罪,但是要求會津交出戰爭首謀者3人。當時會津首席家老是田中玄清、神保内蔵助及[[西鄉賴母]],可是田中與神保均已戰死,西鄉則行蹤不明。最後家老萱野長修決定一人負上戰爭罪責。 而[[明治政府]]則將容保軟禁在[[鳥取藩]]後來轉到[[和歌山藩]],又將容保的養子喜德軟禁在[[久留米藩]],明治二年(1869年)十一月,明治政府容許容保之子慶三郎再興會津松平家家門,於是山川浩等眾會津家臣便與仍是嬰孩的容大一起遷到北方[[斗南藩]]。 明治四年(1871年)三月,容保與喜德改為在[[斗南藩]]軟禁,七月下旬兩人到達北方斗南藩。由於交早前頒下[[廢藩置縣]]之令,斗南藩被解散。八月容保、喜德及容大遷到[[東京]]。 明治五年(1872年)容保、喜德解除永久軟禁的處分。明治十三年(1880年)二月二日,容保以從五位的官職就任[[栃木縣]][[日光市]]山内鎮座的[[日光東照宮]]。 明治26年(1893年)十二月五日,容保在[[東京]][[目黑區]]的自宅中因為[[肺炎]]而過世,享年59。 容保過世的前天從明治天皇那裡蒙賜了牛奶。容保在生時頸上一直掛著一個小竹筒,後來證實是在[[八月十八日政變]]所得,當時按孝明天皇御意會津藩聯同久邇宮朝彦親王及薩摩藩等[[公武合體]]派,排除[[三條實美]]等尊攘派公卿,事後天皇親手御書宸翰(書信)及御製和歌賜予容保。容保直到死,這個小竹筒及當中的御書始終都沒有離身。 在孝明天皇的宸翰內容中表自己對過激派公卿的事感到苦惱,感謝容保替他攘除憂患並認同容保的忠誠。就明治政府的立場來說明,這篇宸翰的存在對明治政府非常不利,因其內容足以證明當時的過激派就是違背天皇旨意的逆賊,而在戊辰之戰後變成逆賊的會津藩才應該是正統官軍,這篇宸翰對由過激派組成的明治政府來說,成為了必須抹滅的證物。 [[山縣有朋]](長州藩出身的下級武士,日後成為日本第三任[[首相]])聽說了這封宸翰的存在而感到震驚,為了不讓信函公開,他秘密地以5萬日圓(也有3萬日圓之說)(用現在的幣值換算的話,約等於5(或3)億日圓的價值)誘使松平家的人轉讓這封宸翰,然而會津松平家始終並沒有因為錢而把宸翰轉讓。 容保的墓地本來在[[東京都]][[新宿區]]的正受院,但後來改葬到福島縣[[會津若松市]]的松平家院內御廟 。現在正受院內並沒有殘留容保墓碑。 ===官職位階履歷===※日期以舊曆為準,但明治9年以後以新曆為準。*1836年([[天保 (日本)|天保]]6年)12月29日,身為[[美濃國]]高須藩主松平義建的第六個兒子的容保在江戸的藩邸誕生。 *1846年([[弘化]]3年)4月27日,就任為陸奧國會津藩主的繼任者。12月16日,從四位下侍從兼若狹守任職。*1852年([[嘉永]]5年)閏2月25日,成為藩主。調任肥後守。侍從之位不變。12月16日,調任左近衛權少將。肥後守之位不變。*1860年([[萬延]]元年)12月12日,調任左近衛權中將。肥後守之位不變。(產生「會津中將」的稱號)*1862年([[文久]]2年)閏8月1日,補任[[京都守護職]],晉升為正四位。*1863年(文久3年)12月30日,補任朝議參與。*1864年([[元治]]元年)2月11日,免除京都守護職,補任陸軍總裁乙職。2月12日,補任參議,但是容保堅決辭退。2月13日,轉職為軍事總裁職(從陸軍總裁職易名)。3月14日,辭任朝議參與。4月7日,卸去軍事總裁職。4月22日,復職原京都守護職。*1867年([[慶應]]3年)4月23日,補任參議(又產生「會津宰相」的稱號)。*1868年(慶應4年)1月10日,因為會津戰爭戰敗而解官。2月4日,藩主的地位被解除。2月8日,遭到禁止進入若松城城的處分。*1868年([[明治]]元年)12月7日,長期軟禁因幡國鳥取藩藩邸的處分。*1869年(明治2年)12月7日,被遷往[[紀伊國]][[和歌山藩]]藩邸。*1871年(明治4年)3月14日,又被替換到陸奧國斗南藩居留。8月,被遷居東京。*1872年(明治5年)1月6日,被免除永久軟禁的處分。*1876年(明治9年)11月1日,比敘從五位。*1880年(明治13年)2月2日,就任[[栃木縣]][[日光市]]山內的日光東照宮宮司。3月13日,兼任東京都台東區上野的上野東照宮祀官。5月18日,晉升為正四位。*1884年(明治17年),免除[[日光東照宮]]宮司與上野東照宮祀官。*1887年(明治20年)9月,復職擔任日光東照宮宮司。也兼任栃木縣日光市山內的[[日光二荒山神社]]宮司。12月6日,晉升為從三位。*1888年(明治21年),兼任東京府皇典講究所監督。*1889年(明治22年),兼任栃木縣皇典講究所監督。*1893年(明治26年)9月22日,辭去二荒山神社宮司職務。12月4日,晉升為正三位。12月5日去世。== 參考文獻 == {{reflist}}[[Category: 731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