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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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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機構.gif | thumb | 300px | 機構 <br> [https://kknews.cc/design/qja36lb.html 原圖鏈接] ]]'''機構''',又稱為機關,是指擁有 [[ 獨立架構 ]] [[ 社會組織 ]] ,大至 [[ 公司 ]] [[ 基金會 ]] ,小至 [[ 社區中心 ]] 等,但一般不將國家納入範疇。
*在中文語境中,機關多用來指稱一個擁有完整個體的政府機構,例如部。
*機構,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構件通過活動聯接形成的構件系統。按組成的各構件間相對運動的不同,機構可分為平面機構(如平面連杆機構、圓柱齒輪機構等)和空間機構(如空間連杆機構、蝸輪蝸杆機構等);按運動副類別可分為低副機構(如連杆機構等)和高副機構(如凸輪機構等);按結構特徵可分為連杆機構、齒輪機構、斜面機構、棘輪機構等;按所轉換的運動或力的特徵可分為勻速和非勻速轉動機構、直線運動機構、換向機構、間歇運動機構等 ;按功用可分為安全保險機構、聯鎖機構、擒縱機構等。
===社區式及住宿式長照機構之設立規定===*一、建築物之設計、構造及設備,應符合建築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並顧 及長照服務使用者之無障礙環境及特殊需要。*二、建築物有良好通風及充足光線。*三、消防安全設備、防火管理、防焰物品之消防安全事項,符合消防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四、用地符合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規規定。*五、飲用水供應充足,並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六、維持環境整潔及衛生,並有病媒及孳生源防治之適當措施。*七、其他法規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社區式或住宿式長照機構,其許可設立範圍屬同一幢建築物內者,應位於同樓層或連續樓層;其屬不同幢建築物者,應不為道路、鐵路或永久性空地所分隔。*綜合式長照機構,除依前項規定辦理外,各項服務使用區域不得交叉設置,且應有固定隔間及獨立區劃;其設施及人員,應分別依第十條至第十四條規定辦理。*社區式、住宿式及綜合式長照機構申請擴充者,應於原許可設立範圍內擴充,並符合第一項規定。但其擴充範圍之土地,與原機構設立許可土地相連接,且原土地與擴充之土地,不為道路、鐵路或永久性空地所分隔者,不在此限。<ref name="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cite web |url=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70048| title=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 language=zh | date=2017-06-03 | publisher=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author= | accessdate=2020-07-30}}</ref>===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的依據與種類方式===*(一)依據:職業訓練法第六條**職業訓練機構之設立,應經中央主管機關登記或許可;停辦或解散時,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備。**職業訓練機構,依其設立目的,辦理訓練;並得接受委託,辦理訓練。**「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二)種類及設立方式:**職業訓練機構依據職業訓練法第五條,包括「政府機關設立者」、「事業機構、學校或社團法人等團體附設者」、「以財團法人設立者」等三類,若為政府機關設立及公營事業機構或公立學校附設者採登記制;如由財團法人設立及民營事業機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附設者採許可制。**職業訓練機構登記制申請程序(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6條):報請各該直接監督機關核准→檢附相關文件→送請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及發給設立證書。**職業訓練機構許可制申請程序(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7條):檢附相關文件→報請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審核→送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發給設立證書。<ref name="勞動力發展署">{{cite web |url=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6C692915AE263916&sms=C1EEC14406E0BE75&s=9E18A628E54C66CC | title= 職訓機構相關資源 | language=zh | date=2019-01-14 | publisher=勞動力發展署| author= | accessdate=2020-07-30}}</ref>==参考來源=={{Reflist}}
[[Category:500 社會科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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