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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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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草'''([[布農語]]:kanasan,<ref>[http://210.240.125.35/citing/citing_content.asp?id=1906]獵取敵首並舉行敵首祭 --「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ref>[[魯凱語]]:waulri,<ref>[http://210.240.125.35/citing/citing_content.asp?id=1905]屬於單獨或一小組的出征行為(與獵首無直接關聯) --「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ref>[[太魯閣語]]:mtkrang,<ref>[http://210.240.125.35/citing/citing_content.asp?id=3042]拿敵人頭--「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ref>[[賽夏語]]:malakem,<ref>[http://210.240.125.35/citing/citing_content.asp?id=1904]馘首若沒人傷亡,翌日舉行敵首祭(pas’ala’)--「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ref>[[阿美語]]:militafad<ref>[http://210.240.125.35/citing/citing_content.asp?id=4000]南勢阿美獵首前,人頭祭主祭者必須先祭祀戰神(malataw)--「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ref>)是[[臺灣原住民]]獵人頭習俗([[獵首]])的別稱,就是將該人之[[頭顱]]割下的行為,與[[祭祖]]的[[人牲]]有關。[[泰雅語]]稱「姆嘎亞」(mgaya)。

這種行為也存在於[[世界]]上各[[大洲]]的原住民族,而與臺灣原住民關係密切的[[南島民族]]中也有多個[[民族]]有這樣的習俗。而由於臺灣原住民長期與其他[[族群]],如[[漢人]]與[[日本人]]接觸,其獵人頭的習俗常常被漢人與日本人視為野蠻而瞧不起。如[[清代]][[蔣毓英]]《[[臺灣府志]]》:「好殺人取頭而去,漆頂骨,貯於家,多者稱雄;此則番之惡習也。」認為出草是原住民惡習。清末[[李秉瑞]]等著的《[[蓬萊小語]]》:「時人入山,常遇靈怪悲號迴野,俗謂『討路費,散[[冥鏹]],可免。』遇怪悲號猶可,遇[[番]]悲號,則以[[首級]]為路費矣。」<ref>。[http://www.pure-taiwan.info/2013/08/indigenous-head-hunting 「遇怪悲號猶可,遇番悲號……」走山路,小心碰到原住民!]「時人入山,常遇靈怪悲號迴野,俗謂『討路費,散冥鏹,可免。』遇怪悲號猶可,遇番悲號,則以首級為路費矣。」(《蓬萊小語》)意思是說:「在山上啊,常常會遇到妖怪鬼叫鬼叫,這就是來討所謂『過路費』的啦!如果是妖魔鬼怪要過路費,那撒點冥紙就好;要是遇到台灣原住民,那過路費呢?…… 人頭一顆!」</ref>這段話則認為在山中遇到[[鬼魂]],也比遇到[[獵首]]的[[臺灣原住民]]好多了。但其實[[臺灣原住民]]並不是各族都有這樣的習俗,世居於[[離島]][[蘭嶼]]的[[達悟族]]即無此習俗。

==出草名稱記載==
[[朱仕玠]]《小琉球漫誌》:「番以射獵為生,名曰'''出草'''。」<ref>《小琉球漫誌》卷八、海東賸語(下)/射鹿</ref>
[[黃叔璥]]《[[臺海使槎錄]]》:「捕鹿,名曰'''出草'''。」<ref>《[[臺海使槎錄]]》卷五、番俗六考/北路諸羅番一</ref>[[臺灣]][[中華民國教育部|教育部]]《國語辭典》:「舊日臺灣原住民埋伏於草叢中,捕殺入侵者或獵取他族的人頭,再將人頭去皮肉,置於髑髏架上,稱為'''出草'''。」

可見原本出草指的是[[打獵]],甚至是特指獵[[鹿]]。直到後來才被用於[[殺人]][[獵首]]的專稱。

==出草習俗之形成==
其習俗之形成,源出於經濟上的需要,也就是為了爭奪生存資源。[[人類]]為了生存,必須取得生存所需的自然資源,而資源來自[[土地]],因此對土地的占有,就是對資源的占有,也就是確保了生存所需的資源。所有[[部族]]不論其生產力高低,對土地及資源的需要,都是不變。而土地在一定時間內產出資源有限,各部族為了確保己身的生存,在協商過後仍沒有解決爭端的情況下,往往會以[[暴力]]的形式來解決爭端,而由此產生了一切的[[暴力]]鬥爭,在臺灣原住民之間的這種鬥爭,被稱為「'''出草'''」。

由於消滅其他部族的有生力量,就能減少其他部族的[[人口]],降低其對土地的需要和競爭力,也就使自己的部族獲得更多的土地和資源,確保了生存的能力。因此,所謂「'''出草'''」便被規定為[[成年]]男人的証明和提升社會地位的機制,並成為[[宗教]][[信仰]]中[[祭祖]]的一環。這些社會制度和文化宗教上對於出草的重視,其根本原因乃是為了維持族人對外敵戰爭的企圖心,增加本部族的競爭力。

另觀[[達悟族]],之所以沒有出草的習俗,就是因為其居於孤懸海外的[[蘭嶼島]],主要的[[經濟]]取向是[[漁業]],鬥爭的對象只有大自然,而非其他部族的人類。因此,沒有消滅其他部族人口的需要,而且島上也沒有其他部族的人口可供其出草。

==泰雅系民族出草之動機==
其實出草行為是具有複雜動機的。當然,[[原住民]]會因為[[報仇]]而獵人頭,但是也可以為了祈福而獵人頭,或者是為了表現自己的英勇而獵人頭,甚至是無目的性,純粹為了獵人頭而獵人頭<ref>[http://library.taiwanschoolnet.org/cyberfair2013/hahamew/A/03-3.html 不 泰一樣 生命祭典]</ref>,大部分被害者是與獵首原住民毫無仇隙的第三者——其他部落或平地人<ref>[http://www.srcs.nctu.edu.tw/taiwanlit/issue3/3-1.htm#6 台灣文化與殖民現代性 六、何謂『出草』]</ref>。
#宗教因素:[[泰雅族|泰雅]]系民族認為,頭是[[靈魂]]之所在,獵到的頭顱帶有一種神祕的力量,可以用來祭祀祖靈,為族人祈福,同時避免災禍。所以[[泰雅族|泰雅]]系民族遇到天災、[[瘟疫]]或其他不祥徵兆,會認為是觸怒祖靈,就會去獵人頭、以人頭[[祭祀]],希望祖靈能平息憤怒,保護族人。還有,[[泰雅族|泰雅]]系民族相信獵過頭的男子死後[[靈魂]]才能進祖靈的居所:彩虹橋。
#社會地位:對男人來說,獵人頭的數目關係到[[社會地位]]的高低,不會獵頭的男人不能[[紋面]],不被認為是[[成人]],在部落中被歧視,更不可能有任何女人跟他[[結婚]],因此男人也會為了爭奪[[女子]]的愛情而獵頭。而獵頭多寡從服裝與[[紋面]]與胸上的[[刺青]]就看的出來:獵頭多者也會自命英雄,更瞧不起獵頭少的人。
#爭執或仇恨:族內中要是有爭執,僵持不下,[[頭目]]無法調解時,便會讓爭執的雙方進行死鬥,由勝利者割下頭顱。另一種情形是被人污陷,為了要洗刷嫌疑,就將懷疑自己的人殺害。因為[[泰雅族|泰雅]]系民族(含[[賽德克族]]、[[太魯閣族]]等)相信,祖靈必保佑正義的一方存活,既然是為了正義而戰,所以[[決鬥]]獵首是一件極光榮的事。還有一種情形是有家人被獵首,或是與鄰村結怨,為了報復而獵首。此外因為早期的[[臺灣閩南人|閩南人]]與[[客家人]]來臺拓墾時,因需要取得土地以便耕種,而土地多半掌握在原住民手中;這些[[漢人]]或用合法方式以[[銀錢]]、[[農作物]]等[[交易]]取得,大部分漢人還是以非法手段騙取或[[武力]]強奪。但不論合法或非法,都有可能招致原住民不滿而被獵首。 

===外國學者的紀錄===
#[[明鄭時期]]之前:勇力之象徵。參閱[[加拿大]]牧師[[馬偕]]台灣回憶錄《福爾摩沙紀事》<ref>(台灣六記,英文名From for formosa)第28章:獵取人頭大概起源於小村子及種族的戰爭。</ref>
#明鄭時期後,漢人移民臺灣並与平埔部族杂居(即所謂『[[熟番]]』)生存空間,獵殺高山部族(即所謂『[[生番]]』),..........平原中為漢人所征服的各族,他們認為是叛徒,..........以漢人的頭為頭等勝利品,也決不忽視『平埔番』的頭顱。<ref> 詳見第28章:與獵取人頭者的交際</ref> 。

==出草之過程==
#一般在粟作收穫後至播種前這一段時期內會去出草。
#一般情況下出草是集體行動,一定要組織出草隊,每一隊至少有三、四人,多的時候有二三十到四五十人,但通常是十人左右形成一團,推舉其中年長又有智謀的當[[首領]],不一定由出草的發起人為首領。因為出草獵人頭不是戰鬥,屬於一種[[狩獵]],獵到頭之後就要逃走,所以必須事先決定進攻路線與逃脫路線。
#要守[[禁忌]],各個[[部落]]不同,如:不使爐火熄滅、不向別人借火、不觸生[[麻]]及麻絲、不讓隊員家族以外的人進屋、不借物、不贈物、不參與爭議之集團、不喧嘩、不騷動、不說[[粗話]]、不進行[[婚禮]]、不[[私通]]、不[[姦淫]]、不[[手淫]]、不[[偷竊]]、不[[掃除]]、不[[伐木]]、不[[紡織]]、不[[農耕|耕種]]、不[[狩獵]]、不洗臉、不洗衣、不洗碗、不吃[[蔬菜]]、不吃[[橘子]]、不吃[[雞肉]]、不修繕房屋、杵不橫置、起床後被褥不置於床鋪、將每杯的第一口酒向天吐出等。
#以前一晚做的是吉夢或者凶夢,決定今天要不要出草。
#眾人行前向祖靈祈禱,稟告出草的行程,期望祖靈保佑。
#最後依[[知目鳥]]的啼法、飛法、距離、回數來[[占卜]]出草的吉凶,要是沒有凶相隨即出發。
#襲擊:首先,偵查目的地的狀況,在敵人的退路或根據地的周圍偷偷插上尖竹串,以擾亂敵人的行動,隊員前行到現場,利用掩蔽物狙擊行人,或包圍起來攻擊,或將點火的[[箭矢]]射到草寮,趁敵人因失火而倉皇之際,攻擊敵人,總是出其不意的傷敵,然後像閃電般跳過去割下頭顱,割頭的對象不分男女老幼,進行[[屠殺]],連[[嬰兒]]也不能倖免,但有時他們也把三四歲的幼兒抓回去撫養,這種時候並非為了獲得俘虜,日後他們會把被捕的幼兒,經過一定的儀式,當作自己親生兒女般撫養。
#凱旋:獵頭的目的達到後,一行人帶著[[首級]]及[[戰利品]]在山谷中疾走,隱蔽行蹤,會到放置紀念袋和攜帶品的地點暫時休息,這時他們會把獵到的人頭用寬大的草葉包起來,放進族人日常使用的紀念袋中,把上次留下來的東西收起來,由[[首領]]下令凱旋而歸,個人並砍下樹木或把鬼茅的尖端打結,使樹或結的數目與一行人的數目相同,向附近的人誇耀他們的成功,並在途中的岩石放打結的茅草,當作凱旋者通過的紀念,回到蕃社附近,便大喊一聲,宣告他們勝利歸來。
#祝宴儀式:先飲血酒再跳獵頭[[舞蹈]]。儀式首先宰殺大小[[犧牲|牲口]],取其血塗於所獵獲首級之面,或灌入首級之口內。獵頭者先飲血酒,亦即把[[小米酒]]從首級之口灌入後,又自頸部下方將混著人血的[[酒]]盛入杯子來飲。其飲法是二人並肩把口唇就杯口二人共飲([[太魯閣族]]人稱「愛諾米」),照例最先獻與社內最年長者,其餘獻與[[頭目]],最後立功者以共飲形式乾杯,這種共飲血酒有與敵鄰相親睦之意義。
#祭首:舉行合社之祝首典禮及[[招魂]]儀式。
#祝宴結束之翌日,出草隊員所屬之獵團共同出獵。
#例祭:有些部落不實施,主要是[[賽夏族]]有此習慣,通常在播種儀式前獵獲首級,而在收穫儀式後舉行例祭。
#要是出草失敗,會歸咎失敗主要原因為社人違反社規致觸怒祖靈、或獵頭發起人背德忘義,有些部落會直接殺死發起人或違規者,取下他們的首級。也有人會在族內尋找對象殺害,將該人之頭顱獻予[[祖靈]]。
#或言出草之後,即殺人者與死者靈魂和睦,且供奉其靈魂。但事實上,「出草」完全不能化解冤仇。被出草的部族只要能力許可,必然報復,一樣採取出草的行動,且會殺更多人,以展現威猛之姿。<ref>《[[蕃族調查報告書]]》</ref><ref>《[[蕃族慣習調查報告書]]》</ref><ref>《臺灣蕃人風俗誌》</ref>

== 出草之相關儀式 ==
*臺灣本島的原住民族中,部落都會有擺放出草所得頭顱的置首架,希望自己及敵人獲得祖靈的庇蔭,並能藉此獲得和解。但在獵首習俗被禁止後,一般置首架上的頭顱皆改以獸骨替代。
*[[排灣族]]的「五年祭」中,族人會圍成一圈並手持長竹竿,一直往上猛刺被拋在空中的頭顱;後來出草的傳統隨著現代法規的宣導而被禁止後,頭顱改由[[藤球]]替代。


==參見==
*[[獵首]]
*[[王世傑 (金門)|王世傑]]
*[[羅發號事件]]
*[[八瑤灣事件]]
*[[牡丹社事件]]
*[[霧社事件]]
*[[青山事件]]<ref>賽德克.巴萊效應,"屠村殺26婦孺「莫那魯道不是英雄」-泰雅耆老控賽德克族勾結日本"[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62442/IssueID/20110912],[[蘋果日報]],2011年 09月12日.</ref><ref>影劇中心/綜合報導,"屠殺26婦孺 泰雅耆老控「莫那魯道不是英雄」"[http://www.nownews.com/2011/09/12/11464-2741849.htm],[[NOWnews]],2011/09/12 10:36.</ref>
*《[[風中緋櫻]]》
*《[[賽德克·巴萊]]》
*[[莫那·魯道]]
*[[理蕃政策]]

==註釋==
{{reflist}}

==參考文獻==
* 《臺灣蕃人風俗誌》
*[http://www.wretch.cc/blog/pokii&article_id=173585 吳鳳神話的立與破] 王嘉珮。胡旆瑜。吳鳳神話的真相

[[Category:文化人类学]]
[[category:台灣原住民歷史]]
[[Category:人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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