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075
次編輯
變更
嵩明地震
,無編輯摘要
==概述==
地震前气象变化异常,先是黄沙日塞,昏晓不能辨,一连三昼夜。又是降淫雨九日, [[ 雨 ]] 色黑。临震前, [[ 气象 ]] 变化尤为反常。将震时白天昏暗,屋内都点上蜡烛,过了一阵又重新明亮,地震就发生了。主震发生后,余震频繁,影响较广,持续时间3年有余。地震当天下午2时又震数次,八九月或三四日或五六日又震十数次。1834年夏于元江,9月17日于澄江、路南,1835年6月于元江、新平又相继发生地震,均属嵩明地震余震。
==史料记载==
道光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巳时云南嵩明州杨林发生8级地震,计十余州县相次厄,或裂或坟,或高者谷,或渊者陵,滇池水腾,震延千里。嵩明等州县计倒 [[ 瓦 ]] 草房八万七千六百二十余间,压死六千七百余人。免本年应征钱粮,并赈之。
宜良庙宇、民房、学宫、书院皆倒塌、城内房屋倒塌十分之七,城外更重。凤鸣村三元宫片瓦不存,一木不立,压死人,地裂复合。马头山靠河一侧土崖震崩,堵塞河水,河道改流。汤池地裂宽一尺,震后水竭。城乡伤毙居民无算。
昆明、寻甸、河阳、呈贡等三十州县亦遭破坏。
先期 [[ 黄沙 ]] 四塞,昏晓不能辨,凡三昼夜。又先期降淫雨九日。将震昼晦,屋尽炬柱以烛,历时二刻乃复明,明已,震。
午、未二时又震,至夜又震数次, [[ 仲秋 ]] 十五日又震,所损较逊于前,八月、九月或三、四日或五、六日又震十余次。越明年正月元旦丑时又震,申刻方已。
巳时地忽大震,将寺坍塌。被灾者蒿明等七州县共倒瓦草房八万七千六百二十一间半,压毙男妇大小共六千七百零七丁口,又大雨时行, [[ 洪水 ]] 遍流,可怜上无栖身之所,下无糊口之谈。
==历史文物==
杨林镇小屯村观音寺内照壁墙上,有观音寺碑祀。碑高1.1米,宽54厘米,厚18厘米,为青石质。清道光16年(公元1836年)立。碑文记述道光13年(公元1833年)嵩明杨林地震情况:“道光十三年岁囗囗巳七月二十三日巳时,地忽大震,将寺坍塌,被害者嵩明等十州县共倒瓦草房八万七千六百零七丁口。又大雨时行,洪水遍流,可怜上无栖身之所,下无糊口之资。”这块观音碑祀是研究云南地震灾情的重要资料,为嵩明县 [[ 文物保护单位 ]] 。
杨林镇官渡村中灯山房内,有官渡灯棚碑。清道光27年(公元1847年)立。碑高1米,宽54厘米,青石质。正文7行,每行28字。碑文记述了清道光13年(公元1833年)嵩明地震使“灯棚落平”,以及当地建灯棚“共乐尧天”的情况。是记述嵩明县花灯历史的重要资料,也是 [[ 嵩明县 ]] 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