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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阿密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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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史==
1960年代,位于佛罗里达州南部的戴德县是美国城市化发展最迅速的地区之一,根据当时预测该县人口将于1985年增加至200万。为了适应[[人口]]膨胀带来的交通运输需求,戴德县政府于1964年开展了迈阿密市区交通运输研究项目(Miami Urban Area Transportation Study,MUATS),历时五年之后于1969年完成了第一份迈阿密市区交通运输总体规划报告(Miami Urban Area Transportation Master Plan)。该报告主要根据戴德县政府于1965年提出的一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告(General Land Use Master Plan),对各种运输方式包括[[高速公路]]、[[公共交通]]、[[港口]]、[[机场]]及货运中心等方面作出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扩大快速公路网络、新建公路伸出城市边缘的建议,计划投资约八亿至九亿[[美元]]新建九条高速公路和八条快速道路,提供更多可供利用的土地以加快城市化发展。除此之外,该总体规划报告亦建议政府积极推动路面公共交通的发展,并构思了一个连接计划[[中美洲]][[博览会]]会场、[[迈阿密海滩]]、迈阿密市中心、迈阿密国际机场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ref>[http://jz.docin.com/p-1093143408.html 迈阿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述及评估],豆丁网 , 2015-3-16</ref> ,当时估计造价约为3.78亿美元。1969年至1972年,戴德县政府委托顾问公司完成了迈阿密轨道交通的初步设计研究,该方案又被称为辛普森-科廷规划(Simpson and Curtin Plan),包含了总长54英里、拥有54个车站、采用独立路权的轨道交通系统,以及连接部分车站的地区性接驳巴士路线,估计造价约为8.05亿美元。
1971年,当迈阿密市区[[交通运输]]总体规划报告在戴德县各地提交公众谘询之后,戴德县规划检讨委员会很快地就收到来自多个社区的争议声音,反对意见主要认为总体规划提出兴建太多的[[快速公路]],并希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的比重。1972年,根据佛罗里达州政府和戴德县政府的要求,迈阿密市区交通运输政策委员会成立了交通网络检讨小组委员会,专责研究缩减快速公路建造规模的技术分析及公共交通替代方案。1972年11月,戴德县举行关于为改善公共交通而发行“进步年代”(Decade of Progress)债券的[[投票]]获得大比数通过,批准县政府发行1.325亿美元[[债券]]用于公共交通改善计划(Transit Improvement Program),投资兴建迈阿密地铁系统和接驳巴士系统,以及在交通需求较大的特定车站提供连接邻近地点的“迷你系统”(即后来的都会旅客捷运系统)。1973年,迈阿密地铁的初步工程设计正式展开,研究项目包括路线走向、使用车辆、[[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设站地点、[[车站]]设计及相邻土地运用等共21项设计任务。鉴于迈阿密地下水位较高,加上地质土壤条件较差,因此排除修建地下隧道方案,全线均采用高架线路。1974年,根据交通网络检讨小组委员会的意见,迈阿密市区交通运输总体规划报告当中六条争议较大的快速公路被取消,并以改善公共交通系统的方式来满足未来交通需求。1975年3月4日,戴德县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一项决议,授权戴德县执行长代表佛罗里达州戴德县,就迈阿密地铁建设项目向美国运输部提交财政资助申请。
[[Category:運輸倉儲通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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