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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是1956年9月成立的西藏公安训练班。1957年7月至1959年3月,经 [[ 国务院 ]] 批准迁到 [[ 北京 ]] ,在 [[ 中央人民公安学院 ]] (现公安大学)内建立西藏班。1960年4月,中央人民公安学院西藏班迁回拉萨办学,称自治区公安学校。1965年3月改称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3年6月改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1974年12月恢复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8年5月又复称为 [[ 西藏自治区 ]] 公安局公安学校。1980年11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易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隶属自治区公安厅,并正式开办学历教育。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同年9月8日挂牌并开始招生。
==办校方针==
为突出公安院校办学特色,提高 [[ 学生 ]] 的动手能力,增加实践课的开出率,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学校始终重视加强实验室建设。现有痕迹检验室、模拟审讯室、尸体解剖室、刑事照相实验室、文件检验实验室、侦查实验室、多媒体语音室、微机室等。有85%的科目实现了多媒体教学。学校规划将继续大力加强实验室建设,重点建设好物证检验、法化、刑事照相等实验室,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把学校的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 [[ 西藏 ]] 刑事科学技术和物证检验的重要基地。
==办学成就==
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学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曾被授予“全国文明礼貌月活动先进集体”和“全国公安战线文明单位”称号;荣获“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学校”、“五四红旗团委”、“取缔‘冲拉亚岁’先进集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等称号;在全区大型安全保卫活动中更是多次获得嘉奖。尤其是2008年以来,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在维稳执勤及反分裂斗争中经受住了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用自己的执著和勇敢树立了 [[ 人民警察 ]] 和预备 [[ 警官 ]] 的良好形象,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西藏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未来展望==
在今后的发展和建设中,学校将以 [[ 邓小平理论 ]]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全区公安工作为核心,以培养公安实用型专门人才为重点,科学构建学科专业、实验、训练体系,大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强化队伍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为构建 [[ 和谐 ]] 西藏、平安西藏、小康西藏再立新功。
[[Category:525 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