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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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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时间: 1556
主要作品: 《 [[ 群玉楼集 ]]
=人物介绍=
李默(1494-1556),字时言,[[福建]]瓯宁县徐阳城(今福建建瓯徐地村)人。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改庶吉士。嘉靖初,改为户部主事,进兵部员外郎。调吏部,历郎中。后被劾,贬为宁国府同知,迁浙江左布政使,召入为太常寺卿,掌南京国子监事。博士等官得选科道,自李默发之。历吏部左、右侍郎,进吏部尚书。自正德初年以后,吏部无侍郎拜尚书者。李默为尚书,出于皇帝特别任命,盖为异数。时大学士严嵩柄政,擅权专横,李默事持己意,不为阿顺,严嵩由此怀恨李默,遂以推举辽东巡抚事,被夺职为民。不久,世宗下特旨复其官,入直西苑,进太子少保,又命兼翰林院学士。嘉靖三十五年(1556)二月,赵文华因东南倭事受到世宗斥责,他知世宗好告讦,即以李默发策试选人,中有“汉武征四夷,而海内虚耗;唐宗攻淮蔡,而晚业不终”一语,上疏弹劾李默诽谤皇上。世宗大怒。同月二十九日,李默被罢坐狱,竟死狱中。李默为人博雅有才辨,以气自豪,不附严嵩。万历时,追谥文愍。著有《群玉楼集》八卷,与《建宁人物传》、《 [[ 孤树裒谈 ]] 》,(均《四库总目》)并行于世。
=人物经历=
明朝正德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杨维聪榜进士,选入翰林院为庶吉士(练习办事的官员)。明嘉靖元年(1522年)调任户部主事。后升兵部员外郎,奉命前往大同(今山西省大同市),协同驻军部署防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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