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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潮汐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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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潮汐电站,是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之一,位于中国浙江省玉环市海山乡的茅埏岛西南端。电站建于1975年,并在1986年和1996年两度进行了改造工程。截至1987年,电站合共为1,200个家庭和16个乡村企业供电,成功解决居民的照明需要,并为工业生产提供电力。

==历史==

中国大陆在1950至70年代兴起建造潮汐发电设施的风潮,因此浙江省沿海地区有一批小型潮汐发电站先后落成,此为历史背景。1970年代之初,海山人民公社(海山乡政府前身,为一群海岛)为了解决岛上用电问题,决定配合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兴建一座潮汐发电站。电站工程在1972年初启动,1973年7月开始按照浙江省水利厅所批准的双库(设有上下两个水库)、单向(只在涨潮时发电)要求来施工,1975年9月完成。电站工程耗资33.5万人民币,资金由人民公社自行筹募;工程人员以岛上居民为主,没有动用外国建设团队。

电站落成之初,碍于潮汐发电先天的间断性问题,电力供应不稳,无法满足岛上生活和生产的用电需求。于是,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在1984年5月将“海山潮汐电站双库、全潮、蓄能发电试验研究”列入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的关键技术研究攻关项目,为电站进行扩建和改造工程,扩大水库面积、增加水库容量、加装发电机组,从而解决发电间断的弊病。这些工程项目在1986年4月完成。自此以后,电站成功解决全岛居民的照明需要,并为工业生产提供电力,岛上因而开办了16座工厂。截至1987年,电站合共为1,200个家庭和16个乡村企业供电。此外,潮汐发电站设有水库,因此保证了岛上居民的生活和农业用水需要,令海山的抗旱能力和水稻产量得以上升。1988年1月,海山潮汐电站并入玉环县电网(玉环县现为县级市,改称玉环市)运行。

海山潮汐电站曾获得省级(浙江省)、市级(台州市)和县级(玉环市)的科技成果奖,也获列入《中国技术成果大全》、《中国实用科技成果大辞典》、《中国优秀产品走向世界》丛书,并在1994年得到联合国旗下项目“技术信息促进系统”(Technological Information Promotion System)中国国家分部所颁发的“发明创新科技之星”奖。1996年,电站进行第二次改造工程,发电机组得到更换,从而进一步提升发电量。

随着海山潮汐电站并入华东电网,发电成本高于上网电价,导致严重的价格倒挂问题,每年录得50万人民币亏损。后来,电站运营商把200亩本来用作水库区的地皮改为出租及水产养殖之用,其中140亩土地租给当地民众、60亩水塘则用作养殖贝类和海虾等水产;这些业务带来的收益能够把发电亏损抵消掉,让电站运营商得到微薄盈利。2005年,电站运营商提出扩建计划,打算新增两台发电机组,但因资金问题而未果。

海山潮汐电站在2011年列入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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