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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授協會

增加 1,866 位元組, 4 年前
沿革
<li>第一次台灣全國性的敎授組織。大學院校及學術硏究機關的知識份子,跨校性的結合在一起。</li>
<li>會員,在台灣政治轉型及國家認同這種極爲敏感又處危機之際,共同聲明「台灣主權獨立」。</li>
</ul><br>創立初期,適逢[[李登輝]]執政,政治漸漸鬆綁,人民要求政治改革,協會也積極參與當時的臺灣民主化運動,以聲援[[黃華]]作爲初啼聲,公開聲明譴責執政當局蹂躪司法、迫害人權;隔日聲援台灣新生代主權運動聯盟,於台大校門口前禁食一天,同年12月15日廣邀學術界連署聲援[[黃華]],截至24日,共有167位教授支持。並在25日,參與[[民主進步黨]]所發起之遊行,協會會員手持「思想無罪、言論自由」,由[[中正紀念堂]]步行至[[國父紀念館]]。 憲政改革的部分,協會也積極呼籲年輕人參與政治,邀請學生一同舉辦「憲政改造座談會」,並共同組織「臺灣學生教授制憲聯盟」,此後積極參與臺灣制憲運動,主張可見協會所發表的〈制憲運動基本綱領與主張〉:一、臺灣主權獨立。二、制定新憲法。三、社會權保障。四、國家、政治、社會全面改造。協會希望所有反對運動者,皆可認同此文,協會又向大眾推薦認同此文的參選人,藉此對體制內行動者施壓。此後協會舉辦「臺灣憲草會議」,以及「海內外台灣人國是會議」,其主題爲主權與憲政、外交與國防、心靈與宗教、財經與環境、文化與教育。 協會也積極參與獨立臺灣會案,發起並投入「100行動聯盟」,召集學術界、文化界、醫生、社運團體、弱勢團體組成,提出「100行動聯盟成立宣言」,反對政府所說「刑法100條只能修不能廢」,認爲刑法100條已實質違反憲法有關基本人權與自由的保障。聯盟串聯《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受難者家屬集合請願,並且舉行了「廢惡法10萬人簽名運動」。最終立法院於1992年5月15日三讀通過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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